国家标准 GB/T 17799.1-2017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
【适用范围】GB/T17799的本部分所规定的电磁兼容(EMC)抗扰度要求适用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覆盖0 Hz~400 GHz频率范围的抗扰度要求。本部分未规定要求的频段无需测量。
如果没有相关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EMC抗扰度标准,本部分通用EMC抗扰度标准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直接连接到低压公用电网或由低压公用电网供电的专用直流电源上的设备。本部分也适用于将用于以下所述场所由电池供电的设备或非公用、且非工业用低压配电系统供电的设备。
本部分包括的环境是居住、商业和轻工业场所的室内和室外环境。下面列出了对一些场所环境的说明,它们包括(但不限于):
——居住场所,如:住宅、公寓等;
——零售网点,如:商店、超市等;
——商用楼宇,如:办公室、银行等;
——公共娱乐区,如:电影院、公共酒吧、舞厅等;
——户外场所,如:加油站、停车场、游乐场和运动中心等;
——轻工业场所,如:车间、实验室、维修中心等。
凡是通过公用电网直接获得低压供电的场所均属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适用范围内的设备规定其对包括静电放电在内的连续和瞬态的传导和辐射骚扰的抗扰度试验要求。
本部分对抗扰度要求作了规定,以保证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工作的设备有足够的抗扰度电平。但这些抗扰度电平不包括一些可能在任何场所发生的概率极低的极端情况。本部分建议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的骚扰现象,而仅考虑与本部分所涉及设备相关的骚扰现象。这些试验要求代表了基本的EMC抗扰度要求。
注1:其他骚扰现象的信息见IEC61000-4-1[1]。
本部分对所考虑的每一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2:安全方面的考虑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注3: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部分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在靠近设备处使用手持式发射机。在这些情况下,需要采用专门的减缓措施。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家标准 GB/T 17799.1-1999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第4章所述的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抗扰度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的频率范围是直流至400GHz。在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连到低压公用电网或低压公用电网与设备之间的专用直流电源上的设备。也适用于电池供电的设备或非工业用的非公用低压电力配电系统供电的设备(如果该设备将用于如第4章所述的场所)。 连接到工业电网和在工业环境中工作的设备应采用工业环境通用抗扰度标准IEC61000-6-2。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适用范围内的设备规定其对连续的和瞬变的、传导的和辐射的以及静电放电等骚扰的抗扰度试验要求。这些试验要求代表了基本的EMC抗抗度要求。 本标准对抗扰度要求作了规定,以保证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工作的设备有足够的抗扰度电平。但这些抗扰度电平不包括一些可能在任何场所发生的概率极低的极端情况。本标准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的骚扰现象,而仅考虑与本标准涉及的设备有关的那些骚扰现象。 本标准对所考虑到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在靠近设备处使用手持发射机。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必须采取专门的减缓措施。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 17799.3-201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适用范围】GB 17799的本部分规定的发射要求
用于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部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 Hz~400 GHz。标准未规定的频段无需测量。
如果没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
则本部分通用EMC发射标准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直接连接到低压公用电网的设备或是通过专用直流电源连接到低压公用电网的设备。本部分也适用于以下场合中使用的电池供电设备或非公用、非工业低压电网电力配电系统供电设备。
本部分包括的环境是居住、商业和轻工业场所的室内和室外环境。下面列出的场所(尽管不全面) 对环境做了一些说明,它们包括:
居住场所,例如住宅、公离等;
零售网点,例如商店、超市等;
商用楼宇,例如办公室、银行等;
公共娱乐区,例如电影院、公共酒吧、舞厅等;
户外场所,例如加油站、停车场、游乐场和运动中心等。
轻工业场所,如:车间、实验室、维修中心等。
凡是通过公用电网直接获得低压供电的场所均属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规定适用范围内所述设备的连续和瞬态、传导和辐射骚扰的发射测试要求。
本部分所规定的发射要求保证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正常工作的设备所产生的骚扰电平不 会妨碍其他设备按预定方式工作,但不考虑设备的故障状态。
本部分建议的试验并未包括全部的骚扰 现象,而仅考虑与本部分所覆盖设备相关的骚扰现象.这些要求表明了基本的电磁兼容发射要求。
本部分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 17799.3-2001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第5章所述的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发射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为无线电通信而产生辐射电磁能的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的频率范围为0Hz至100GHz。 在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EMC发射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际标准 IEC 61000-6-3-2011 电磁兼容(EMC)--第6-3部分: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用发射标准
【适用范围】This part of IEC 61000 for EMC emission requirements applies to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apparatus intended for use in residential
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 environments.Emission requirements in the frequency range 0 Hz to 400 GHz are covered. Nomeasurement needs to be performed at frequencies where no requirement is specified.This generic EMC emission standard is applicable if no relevant dedicated product or productfamilyEMC emission standard exists.This standard applies to apparatus intended to be directly connected to a low-voltage publicmains network or connected to a dedicated DC source
which is intended to interface betweenthe apparatus and the low-voltage public mains network. This standard applies also toapparatus which is battery operated or is powered by a non-public
but non-industrial
lowvoltage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if this apparatus is intended to be used in the locationsdescribed below.The environments encompassed by this standard are residential
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locations
both indoor and outdoor. The following list
although not comprehensive
gives an indication of locations that are included:– residential properties
for example houses
apartments;– retail outlets
for example shops
supermarkets;– business premises
for example offices
banks;– areas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for example cinemas
public bars
dance halls;– outdoor locations
for example petrol stations
car parks
amusement and sports centres;– light-industrial locations
for example workshops
laboratories
service centres.Locations that are characterised by being supplied directly at low voltage from the publicmains network are considered to be residential
commercial or light-industrial.The object of this standard is to define the emission test requirements for apparatus definedin the scope in relation to continuous and transient
conducted and radiated disturbances.The emission requirements have been selected so as to ensure that disturbances generatedby apparatus operating normally in residential
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 locations donot exceed a level which could prevent other apparatus from operating as intended. Faultconditions of apparatus are not taken into account. Not all disturbance phenomena have beenincluded for testing purposes in this standard but only those considered as relevant for theequipment covered by this standard. These requirements represent essential 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emission requirements.Requirements are specified for each port considered.NOTE 1 Safety considera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this standard.NOTE 2 In special cases
situations will arise where the levels specified in this standard will not offer adequateprotection; for example where a sensitive receiver is used in close proximity to an apparatus. In these instances
special mitigation measures may have to be employed.NOTE 3 As the requirements in this standard are more stringent than the requirements in IEC 61000-6-4
equipment fulfilling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standard will also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IEC 61000-6-4.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10-发射
国际标准 IEC 61000-6-3-2006/AMD.1-2010/INT.1-2011 电磁兼容性(EMC) 第6-1部分:通用标准 居住
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的抗扰性 替代BS EN 50082-1:1998(目前将继续保留); IEC 61000-6-1:1997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外标准 DIN EN 61000-6-3-2011 电磁兼容性(EMC).第6-3部分: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用辐射标准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10-发射
国家标准 GB/T 17799.2-2003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抗扰度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的频率范围是直流至400 GHz。在没有规定抗扰度要求的那些频率处不需要进行试验。 在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通用标准。本部分所包含的环境为工业环境,包括室内和室外两个方面。本部分所涉及的设备是预备连接到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专用于制造厂或类似工厂的设备供电,以及打算在工业环境或接近于工业环境中运行的设备。 在工业场所中使用的设备具有以下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特点: ——有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专用于给制造厂或类似工厂的设备供电;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ISM); ——频繁合、切的大容量感性或容性负载; ——大电流及其伴随的强磁场。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规定在连续、暂态、传导和辐射骚扰以及包括静电放电情况下工作的有关设备的抗扰度试验要求。 为在工业环境中的设备选择抗扰度要求时应保证具有合适的抗扰度电平。但是,这些抗扰度电平不涉及一些在任何场所可能出现的概率非常低的极端情况。本部分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的电磁骚扰现象,仅考虑与本部分有关的那些骚扰现象。本部分对所考虑到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1:本部分不包括对安全方面的考虑。 注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部分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安装在靠近GB 4824中 规定的ISM设备处的电器或者在靠近电气设备处使用手持式发射机。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必须要采取专门的减缓措施。 注3:通过特殊的减缓措施可能改变工业环境。在表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得到电磁环境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等效的地方,宜采用与这种环境有关的通用标准或相关的产品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外标准 NF C91-006-1-2007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GB/T778的本部分规定了完整水表和作为独立单元的水表测L.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以及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的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778.1定义的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的型式评价试验和首次检定试验。
本部分给出了水表型式评价试验和首次检定试验的详细试验程序、试验原则、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
如果国家法规有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辅助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N12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60-供水系统
国家标准 GB/T 3241-2010 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组成滤波器组或谱分析仪的模拟的,取样数据和数宁方法得到的带通滤波器的性能规范和测试方法。对于给定带宽的所有滤波器,由滤波器的相对衰减特性确定的通带范围是中心频率的恒定的百分数。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仪器可以包含覆盖任何所需频率范围的任何数目的带通滤波器。1.2 本标准适用于三种等级的滤波器,0级,1级和2级的性能要求,其允差随等级的增加而增加。1.3 符合本标准性能要求的带通滤波器可以是各种测量系统中的一部分或某一特定仪器中的一个完整部件,并可实时工作。1.4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仪器,对于各种信号,例如,时变的、间歇的和稳态的信号;宽带的和离散的频率,以及持续时间长的和短的信号,能够提供经频带滤波的谱的信息。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不同实现方式的滤波器,在涉及到瞬态信号的应用中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结果。
【中国标准分类】 A59 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 17.140.50-电声学
国家标准 GB/T 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适用范围】GBT 3859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电子阀器件的所有半导体电力变流器和半导体电力开关的性能。电子阀器件主要有半导体器件
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极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种晶闸管和功率晶体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断或反向导通
可借助电流、电压或光控制。假设非双稳器件在开关状态下工作。本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规定对变流器的基本要求
以及适用于把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把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电网换相变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类型的电力电子变流器尚无产品标准
本部分的内容也适用。这些特定的要求适用于进行功率变换、换
【中国标准分类】 K46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9.200-整流器、转换器、稳压电源
国家标准 GB/T 5226.32-2017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GB/T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与起重机械相关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
注1:本部分中,“电气”一词包括电气和电子两方面(即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两者)。
注2:本部分中,“人员”一词指任何个人和那些受用户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起重机械的人。
本部分所包含的设备是从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接人处(起重机电源开关)开始的,包括起重机械外部的电源及控制馈线系统,例如软电缆或集电导线或滑触线(见图3)。
注3:有关建筑物电源安装要求,见IEC60364。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及其部件,其线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
注4:对高电压的要求见IEC60204-11。
对于用于以下环境中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规定附加和特殊要求:
——用于露天使用(即:在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
——用于处理或运输潜在易爆炸性的物质(例如,油漆或者锯末);
——用于潜在易爆物或易燃气体;
——用于矿山。
对本部分而言,起重机械包括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各种类型的绞车以及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包括下列各类产品:
——桥式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门座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岸边起重机;
——浮式起重机I
——各种绞车;
——葫芦及附件;
——装载起重机;
——缆索起重机;
——载荷保持装置;
——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
——单轨小车运输系统;
——跨运车;
——轮胎式门式起E:机(RTGs)。
本部分涉及电气设备元件的选用和安装,但不涉及元件本身。
【中国标准分类】 J80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 GB/T 5226.33-2017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3部分:半导体设备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GB/T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
注1:本部分中的“电气"一词包括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三方面(如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和可编程电子设备)。
注2:就本部分而言,“人”(Person)一词泛指任何个人包括受用户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设备的人。
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人处开始的(见5.1)。
注3:GB/T16895系列标准给出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
注4:电气设备内部派生电压超过上述电源电压限值仍属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
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
——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
——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
——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60204-32)。
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
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J09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 GB 6932-2015 低本底α和/或β测量仪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本底α和/或β测量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弱α、β放射性活度或表面发射率的仪器,也适用于多用途仪器中的测量弱α或β放射性的部分。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a或β能谱类型的仪器。
【中国标准分类】 F84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国家标准 GB/T 14817-2008 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机座外径不大于160mm的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机座外径大于160mm的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可参照使用。各类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以下简称电机)的具体技术指标及特殊要求,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并与本标准一起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K24 旋转电机
【国际标准分类】 29.160.30-电动机
国家标准 GB/T 14818-2008 电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机座外径不大于160mm的电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机座外径大于160mm的电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可参照使用。各类电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以下简称电机)的具体技术指标及特殊要求,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并与本标准一起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K24 旋转电机
【国际标准分类】 29.160.30-电动机
国家标准 GB/T 15173-2010 电声学 声校准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3个级别声校准器的性能要求,实验室标准(LS级)、1级和2级。本标准不包括等效自由场声压级或无规入射声压级的要求,它们可用于声级计总灵敏度调节。
【中国标准分类】 A59 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 17.140-声学和声学测量
国家标准 GB 15208.1-201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GB 15208的本部分规定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等。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成像(CT)、电子加速器类及X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大于500keV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A91 社会公共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国家标准 GB 15208.1-2005 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和测量方法及性能判据。 本标准适用于没有制定电磁兼容性能专项标准的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作为在电磁兼容性能方面的通用要求和评估依据。 如果某类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有专项的产品标准或产品族标准,则这些标准在使用上优先于本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T 15952-2010 电声学 个人声暴露计规范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一个准确度等级的个人声暴露计的电、声性能要求,当A计权声压级量程为80 dB~130 dB,标称频率范围为63 Hz~8 kHz时,此准确度等级与符合GB/T 17181要求的2型积分声级计相当。1.2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稳态的、间断的、波动的、不规则的或脉冲声的A计权声暴露的仪器。符合本标准规范的仪器指定佩带于人体上测量声暴露。工作场所声暴露的测量,对于校GB/T 14366和GB/T 21230 测定职业噪声暴露可能足有用的。1.3 声暴露是在给定位置上,通过瞬时频率计权产压平方对时间积分,计人厂声压及其持续时间二者的物理度量。1.4 仪器的性能偏离规定设计目标的允差代表具体仪器的性能水平。在规定的环境条件范围内,要求个人声暴露计工作于本标准的允差之内。
【中国标准分类】 A59 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 17.140.50-电声学
国家标准 GB/T 15969.2-2008 可编程序控制器 第2部分:设备要求和测试
【适用范围】GB/T 15969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例如,编程和调试工具(PADT),人机界面(HMI)等)的要求和相关试验,它们具有(按其预期使用)机械、工业过程的控制和命令。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是用于工业环境的,它们可作为开放式装置或封闭式装置来提供。如果要将PLC或其相关外围设备用于其他环境(例如轻工业,商业,住宅等),则还必须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采用适用于这类其他环境的特殊要求、标准及安装准则。本部分还适用于执行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和/或其相关外围设备功能
【中国标准分类】 N18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 25.040.99-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411-2008 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用具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试验用燃气及其通用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庭用的各种燃气热水器、采暖器、热水采暖炉、灶具、烤箱、烤箱灶和饭锅等。本标准所指燃气,是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使用GB/T 13611规定以外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用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P45 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75.160.30-气体燃料
国家标准 GB/T 16895.10-2010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对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电气装置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共用配电系统或此系统的发电和输电(见GB/T 16895.1的“范围”),尽管此骚扰可在电气装置内部或电气装置之间通过电源系统传导。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961-2009 电子调速微型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代替GB/T 16961-1997《电子调速微型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齿轮减速、电子调速用微型异步电动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准备及用户服务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系统中作驱动用齿轮减速电子调速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电机)。
【中国标准分类】 K24 旋转电机
【国际标准分类】 29.160.30-电动机
国家标准 GB/T 17454.1-2008 机械安全 压敏保护装置 第1部分:压敏垫和压敏地板的设计和试验通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作保护人员免受机械伤害的安全装置——通常由脚致动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压敏垫和压敏地板性能的最低安全要求、标识和文件。本部分适用于应用各种能量形式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本部分规定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的设计用于感测:a)体重大于35㎏的人员;b)体重大于20㎏的人员(如儿童)。本部分未规定能感测体重小于20㎏人员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本部分未规定与任何具体应用有关的压敏垫或压敏地板有效敏感区的尺寸或外形。
【中国标准分类】 J09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110-机械安全
国家标准 GB/T 17454.2-2008 机械安全 压敏保护装置 第2部分:压敏边和压敏棒的设计和试验通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压敏边和压敏棒用作安全装置时设计和试验的一般原则和要求。此时,压敏边和压敏棒不用作常规操作的致动装置。带或不带外部复位装置的压敏边和压敏棒可用于感测暴露于危险中的人体或人体部位。本部分主要叙述了安全性与可靠性之间的关系,不涉及安全性与适宜性之间的关系。GB/T 17454的本部分仅限于描述压敏边和压敏棒的功能,并没有规定其应用的要求,但第6章包含了对制造商提供的使用信息的要求。涉及具体应用的压敏边或压敏棒,本部分没有规定它们的尺寸。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符合GB 5226.1,且仅用于机械正常操作的停止装置。在老人、残疾人或小孩容易接近的地方使用压敏边和压敏棒,需要考虑附加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J09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110-机械安全
国家标准 GB/T 17626.1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
【适用范围】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电网(5O Hz)中每相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 16A 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骚扰频率高至 2kHz 的谐波、谐间波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并提出了基本试验等级的范围。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16<上标2/3>Hz或40O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这些网络中的设备的试验将在其他标准中考虑。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低 频抗扰性能。本部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是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抗扰性能的通用方法。GB/Z 18509-2001中详细说明本部分是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用的基础标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使用该抗扰度标准,如果确定使用该标准,则负责确定使用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GB/Z 18509-2001 也表明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分委员会将准备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制订相关产品特殊抗扰度试验的评价标准。 电气部件(例如电容器,滤波器等)的可靠性鉴定不属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也不考虑长期(超过15分钟)的热效应。 推荐的试验等级非常适合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对重工业环境,产品委员会根据需要的水平负责确定等级X,也可能根据需要规定更复杂的波形。不过,建议的简单波形已经在单相网络(单相系统 中经常出现平顶波)和工业网络(三相系统中经常出现尖顶波)中观测到。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 17799.4-201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适用范围】GB 17799的本部分规定的发射要求
用于在以下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部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 Hz~400 GHz。标准未规定的频段无需测量。
如果没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
则本部分通用EMC发射标准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到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网的设备
那些变压器只为制造厂或类似工厂的设施供电。本部分也适用于将在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池供电设备。
本部分所述的环境包括工业场所的室内和室外环境。
工业场所的特征是具备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
——频繁切换的大电感或电容负载;
——大电流并伴有强磁场。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在适用范围内的设备规定其电磁发射限值和测量方法,这些设备的电磁发射可 能干扰其他设备,考虑的现象涉及连续和瞬态,传导和辐射骚扰。
这些经过选择的发射限值代表基本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并且能保证在工业场所正常工作的设备所’ 产生的骚扰电平不会妨碍其他设备正常工作.不考虑设备的故障状态。在本部分中为了测试的目的轨 并未包含所有的骚扰现象,而只是考虑了本部分覆盖的相关设备。
本部分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T 17799.5-201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室内设备高空电磁脉冲(HEMP)抗扰度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所有设备类型,包括住宅、商业、轻工业、医院、重工业、电站和发电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和低压 〔 1 kV 以下)供电网络、通信网络和/或外部天线相连的室内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家标准 GB/Z 17799.6-2017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发电厂和变电站环境中的抗扰度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所用设备以及相关通信系统的抗扰度要求。
适用的场所为电力系统安装设备的发电厂和变电站。
本部分给出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频率范围为0Hz~400GHz内所关注的电磁现象,所涉及的试验方法、试验仪器设备与配置以GB/T17626为依据。
本部分提出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满足设备和系统在实现功能和完成任务时的特定需求,以确保在实际电磁环境下可靠运行,并给出了针对不同功能的抗扰度试验性能评判依据。
本部分给出了安装在发电厂和变电站设备的不同抗扰度试验要求。在特殊条件下,电磁骚扰水平可能超出本部分所规定抗扰度试验等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不含电子电路的高压和大功率设备(一次系统)不在本部分规定的范围内。
本部分不涉及设备的安全要求,比如在抗扰度试验之前进行的冲击防护、绝缘和耐压等试验。
本部分不涉及电磁发射要求。电磁发射要求请查阅其他相关标准(如GB 7251.1、GB/T 18657.1等)。如果没有专用的产品和产品类标准存在,通用的标准为GB17799.4。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家标准 GB/T 17799.7-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7部分:工业场所中用于执行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功能安全)设备的抗扰度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由供应商在声明安全相关系统中所用设备的电磁抗扰度时使用。
安全相关系统的设计人员、系统集成人员、安装人员和评估人员也宜使用本文件,以评估供应商作出的声明。本文件为产品委员会提供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在安全相关系统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即:
· 符合IEC61508和/或其他特定领域功能安全标准的要求,且
· 在3.1.15中所述的工业场所运行。
注1:最终的安全相关系统由系统集成人员(或同等工作人员)设计,该人员负责评估特定应用下设备的适用性。该过程见GB/Z17624.2-2013附录D。
本文件旨在确定设备包括静电放电在内的连续和瞬态、传导及辐射骚扰相关的抗扰度试验要求。
这些要求仅针对预期用于功能安全应用的功能。对于所考虑的每个端口,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2:然而,本文件的抗扰度要求不包含极端情况,这些极端情况可发生在任何场所.但发生概率极低。因此,安全相关系统设计人员负责核查本文件的要求是否覆盖预期应用中的电磁现象。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20-抗扰性
国家标准 GB/T 17799.4-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4部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在工业场所(见3.1.12)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GB17799.3范围内规定的设备。
本文件所述的环境包含工业场所的户内和户外环境。
本文件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本文件对选取的频率范围的无线电接收提供了足够的保护。未规定的频段无需测量。本文件的要求对于为无线电业务提供足够的保护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件为了试验的目的,并未包含所有骚扰现象,而只是考虑了预期工作在本文件覆盖环境中的设备的相关骚扰现象。
本文件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如果没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则本文件通用EMC发射标准适用。
注1:本文件无安全要求。
注2:在特殊情况下,本文件规定的限值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例如,在设备附近使用敏感的接收设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采取附加的改善措施。
注3:本文件不考虑设备故障情况下产生的骚扰。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T 18211-2017 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为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完整性的必要设计要求。其目的是在风力发电机组的预期寿命期间,提供适当的防护等级,以防止各种危险对风力发电机组造成损坏。本标准涉及风力发电机组的各子系统,如控制和保护装置、内部电气系统、机械系统和支撑结构。本标准宜与第2章提到的IEC、ISO和国家标准一起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F11 能源
【国际标准分类】 27.180-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国家标准 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适用范围】GB/T18487的本部分规定了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以下统称为供电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供电设备的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
本部分适用于GB/T18487.1中规定的充电模式2、充电模式3、充电模式4的供电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从现场储能系统(如缓冲蓄电池组等)获得能量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本部分认为无电子元件或开关(除手动开关外)的电缆是无源的,符合发射和抗扰度要求,不需要测试。
本部分不适用于任何车载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的供电系统的零部件和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无线充电(WPT)方式为电动汽车供电或充电的供电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轨电车、铁路车辆、工业车辆和主要用于非道路车辆的供电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L06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国家标准 GB/T 18802.11-2020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1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GB/T18802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电涌保护器的特性、标准试验方法和额定值,这些电器至少包含一个用来限制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非线性的元件。
本部分适用于对雷电的间接和直接效应或其他瞬态过电压的电涌进行保护的保护器。这些电器被组装后连接到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有效值)
50/60Hz的电路和设备。
注:用于风力发电系统的SPD除符合本部分要求外,其特殊的使用环境条件、连续尖峰电压等参照相应标准的
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240.10-变电站、电涌放电器
国家标准 GB/T 18802.31-2021 低压电涌保护器 第31部分:用于光伏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GB/T18802的本部分适用于对雷电的间接和直接效应或其他瞬态过电压的电涌进行保护的电涌保护器(SPD)。这些SPD将被连接到额定电压不超过1500V的光伏系统的直流侧。
这些SPD至少包含一个用来限制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非线性的元件。木部分规定这些电器的性能特性、安全要求、标准试验方法和额定值。
符合木部分的SPD仅仅是设计用来安装在光伏系统直流侧和逆变器的直流侧。
用于储能光伏系统(如电池,电容组)的SPD不包含在本部分中。
在分开的输入和输出端子之间有特殊的申联ii抗的SPDGEC61643-11:2011中所谓的二端(SPD)目前不包含在本部分中。
符合本部分的SPD是只能用工具来连接和断开的永久连接的固定式SPD。本部分不适用于移动式SPD。
注1.对于应用于光伏系统的SPD.出于对电源效率的考虑.输入和输出端子之间通常不包含特殊的串联阻抗。
注2:凡在本部分中提到的电力系统或者电网.都是指光伏系统的立流侧。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240.10-变电站、电涌放电器
国家标准 GB 19211-2003 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的组成、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也适用于对各类集装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列车及其所载货物进行检查的辐射型检查系统。
【中国标准分类】 F86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9.100-无损检测
国家标准 GB/T 19954.1-2005 电磁兼容 专业用途的音频、视频、音视频和娱乐场所灯光控制设备的产品类标准 第1部分:发射
【适用范围】 GB/T 19954的本部分适用于在第4章描述的电磁环境中使用的和在第3章定义的专业音频、视频、音视频设备及娱乐灯光控制设备,包括3.5定义的数字设备和在6.3 中定义的部件。 覆盖的骚扰信号频率范围为0Hz~400GHz,但并未对整个频段做出要求。 不考虑骚扰源或干扰设备的故障条件。 3.4,3.5和3.6中定义的设备可能运行在任何电源形式下。 本部分不适用于: 消费类电子产品; 特定设计的安保系统设备; 设计用于无线通信的发射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适用范围中所述设备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涉及连续和暂态骚扰、传导和辐射骚扰。 这些要求代表了必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M74 广播、电视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3.160.20-无线电接收机
国家标准 GB/T 20651.1-2018 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适用范围】GB/T20651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及其基本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本部分不包括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下所需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地下和水上用压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航空用发动机。
本部分所述的发动机是指到动力输出端为止的原动机。
【中国标准分类】 J90 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7.020-内燃机
国家标准 GB/T 20651.2-2014 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2部分:点燃式发动机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及其基本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对燃气发动机可根据具体用途提出特殊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下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地下和水上用点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中国标准分类】 J90 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7.020-内燃机
国家标准 GB/T 20965-2013 控制网络HBES技术规范 住宅和楼宇控制系统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于事件控制的分布式总线系统HBES(Home and Buliding Electronic System)的总体结构
制定了HBES的管理规程
规定了对媒体无关层和媒体相关层的要求、产品符合性测试和评估的准则和标准以及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和维护等
特别适用于住宅及楼宇控制领域。
【中国标准分类】 N10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 25.040-工业自动化系统
国家标准 GB/Z 20965-2007 控制网络HBES技术规范 住宅和楼宇控制系统
【适用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阐述了基于事件控制的分布式总线系统——HBES(Home and Building Elec—tronic System)的总体结构;制定了HBES的管理规程;规定了对媒体无关层和媒体相关层的要求、产品一致性测试和评估的准则和标准及安装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和维护等,特别适用于住宅及楼宇控制领域。
【中国标准分类】 N10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 25.040-工业自动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