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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检测,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检测报告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检测
检测咨询量:12位   发布时间:2023-04-04 22:13:27   更新时间:2025-06-01 18:51:23   
第三方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检测机构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拥有齐全的检测仪器和多领域检测团队,数据科学严谨,检测设备齐全。能提供全方位检测服务,7-15个工作日便可出具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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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部分)

自燃性

电阻值

全部参数

稳态湿热

耐焊接热

耐久性

脉冲电压

标志耐溶剂

耐电压

穿心

阻燃性

外观检查和尺寸检验

绝缘电阻

电容量

外观和尺寸检查

引出端强度

检测样品(部分)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检测标准(部分)

国家标准 GB/T 6346.14-2023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和电阻器一电容器的组件,这些电容器和电阻器一电容器组件连接电源上,且电源线之间电压不超过100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频率不超过100Hz。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6346.1401-2015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D
【适用范围】空白详细规范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在制定详细规范时应考虑分规范1.4的内容。详细规范和电容器的识别详细规范首页括号中的数字表明在对应的位置应填写下列内容:[1]授权起草本详细规范的组织:IEC或国家标准机构。[2]IEC或国家标准的详细规范编号、发布日期以及国家体制需要的其他内容。[3]IEC或国家标准的总规范编号及其版本号。[4]IEC或国家标准的空白详细规范编号。电容器的识别[5]电容器类型的简要说明。[6]典型结构的说明(当适用时)。[7]标有影响互换性的主要尺寸的外形图和/或引用国家或国际的外形方面的文件。此外,这种图也可以在详细规范附录中给出。[8]涉及的应用或应用组别和(或)评定水平。[9]最重要特性的参考数据,以便在各种不同类型电容器之间进行比较。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4472-1998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抑制电磁干扰(以前称为抑制射频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和电阻器-电容器的组件,这些电容器和电阻器-电容器组件将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并跨接到电源线,且电源线之间的电压不超过50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或任一电源线与地之间的电压不超过25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频率不超过100Hz。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连接电源的抑制干扰电容器的各项试验。有关设备规范也可以规定应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电容器的其他电路位置。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一个外壳内装有两个或多个电容器的组合电容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电阻器-电容器的串联组件(电阻器在同一外壳中),但组合件的等效串联电阻应不超过1kΩ。 本标准也适用于电阻器-电容器的并联组件,但此电阻器是作为电容器的放电电阻。 特殊环境条件(如防水滴、防水雾等)下用的电容器必须满足附加要求。 注:有关抑制电磁干扰电容器的应用说明见IEC 940。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4473-1998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评定水平D
【适用范围】 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不能认为是符合IEC要求的详细规范。 在制定详细规范时应考虑分规范1.4的内容。 详细规范首页括号中的数字表明在对应的位置应填写下列内容: 详细规范的识别 (1)授权起草本详细规范的组织:IEC或国家标准组织。 (2)IEC或国家的详细规范标准编号,发布日期以及国家标准体系要求的任何其他的内容。 (3)IEC或国家标准的总规范编号及其版本号。 (4)IEC或国家标准的空白详细规范。 电容器的识别 (5)电容器类型的简要说明。 (6)典型结构的说明(当适用时)。 注:当电容器设计不用于印制电路时,在详细规范的此位置应明确说明这一点。 (7)标有影响互换性的主要尺寸的外形图或引用外形图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文件。此外,这种图也可以在详细规范附录中给出。 (8)涉及的应用或应用组别和(或)评定水平。 注:详细规范中采用的一个或几个评定水平,应从分规范GB/T14472-1998的3.5.4中选取,这就意味着只要试验组的划分不变,几个评定水平可以共用一个详细规范。 (9)最重要特性的参考数据,以便各种不同类型电容器之间进行比较。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7332-2011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2部分:分规范 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的以金属化层为电极并以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简称聚酯)膜为介质的直流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可能具有基于使用条件的"自愈特性"。主要用于交流分量小于额定电压的场合。本部分电容器包括两个性能等级 1级为长寿命用途 2级为一般用途。本部分不包括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和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片式固定电容器。这两类电容器分别包括在IEC60384-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及IEC 60384-19《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9部分:分规范 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片式固定电容器》部分中。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0185-2012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3部分:分规范 金属箔式聚丙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以聚丙烯膜作为介质、以金属箔作电极的直流固定电容器。本部分不包括IEC 60384-14规定的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0190-2012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9部分:分规范 表面安装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表面安装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简称聚醋)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有金属化连接片或焊片 并预期安装在混合电路的基片上或印制电路板上。这类电容器可能具有与使用条件有关的自愈性能 它们预计主要用于交流分量相对额定电压比较小的场合。本部分不包括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包括在IEC 60384-14标准中。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29235.2-2012 接入设备节能参数和测试方法 第2部分:ADSL局端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金属化聚丙烯介质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可具有取决于使用条件的“自愈特性” 并且主要在直流电压下使用。交流电压和脉冲用电容器不包括在本部分 而包括在IEC 60384-17《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7部分:分规范 金属化聚丙烯膜介质交流和脉冲固定电容器》。在50Hz时适用的最大功率为500 VA 最大峰值电压为2500V。电容器包括两个性能等级 1级为长寿命用途 2级为一般用途。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不包括在本部分中 而包括在IEC 60384-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防触电的电容器包括在IEC 60065中 荧光灯和电动机电容器包括在IEC 33和IEC 34技术委员会中。
【中国标准分类】  M19  通信网 【国际标准分类】  33.040.01-电信系统综合
国家标准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商务和办公机器领域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安全求。不包括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上述电气和电子设备。
注1: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的示例在附录A中给出。
注2:认为额定电压600V包括设备额定值400/690V。
本文件也适用于:
——预定要安装在本设备中的元器件和组件。如果装有这种元器件和组件的完整设备符合本文件 的要求,则这种元器件和组件就不需要符合本文件中每一条的要求。
——预定给本文件范围内的其他设备供电的外部电源单元。
——预定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共同使用的附件。
——安装在受限制接触区内的大型设备。对具有大型机械部件的设备,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热带地区使用的设备。
本文件还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对室外设备的要求在 相关时,也适用于直接安装在户外用来为要安装在户外场所的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提供壳体的室外外壳。具体结构要求见附录Y。
每种安装形式可能有特殊要求。另外,本文件不包含对室外设备防直击雷影响的保护要求。
注3:有关这方面的信息见GB/T21714.1。
除制造商另有规定外,本文件假定最高海拔为5000m。
IEC62368-3中给出了对能通过通用通信电缆,例如USB或以太网(PoE)提供直流电源的设备的附加要求。IEC62368-3不适用于:
——使用专有连接器供电的设备;或
——使用专有协议供电的设备。
本文件说明了对一般人员、受过培训的人员和熟练技术人员的安全防护。对于明显为儿童设计或预定为儿童使用或对儿童特别有吸引力的设备可能需要采用附加要求。
注4:在澳大利亚,受过培训的人员或熟练技术人员所进行的工作可能需要取得管理当局正式颁发的许可证。
注5:在德国,很多情况下只有满足特定法律要求的人员才能被视为是受过培训的人员或熟练技术人员。
本文件不适用于:
——具有非自含危险运动部件的设备,例如机器人设备。和
注6:工业环境中的机器人设备的相关标准见GB/T5226.1.GB5226.3 GB11291.1和GB11291.2。
——个人护理机器人,包括移动服务机器人、物理助理机器人和个人运载机器人;和
注7:个人护理机器人相关的标准见GB/T36530。
——不与设备构成整体的电源系统,例如电动机发电机组、电池备用系统和配电用变压器。
本文件未涉及:
——除例行试验外的制造过程;
——热分解或燃烧所释放的气体的伤害影响;
 ——废弃处置方法;
——运输的影响(除本文件规定的以外);
——材料、元器件或设备自身储存的影响;
——特殊辐射,例如。粒子和8粒子引起伤害的可能性;
——辐射或对流的热能引起热伤害的可能性;
——可燃液体引起伤害的可能性;
——设备在富氧或易爆炸性环境中的使用;
——在第7章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中的暴露;
——静电放电事件;
——暴露在电磁场中;
——环境问题;或
——功能安全的要求,与工作场所有关的要求除外。
注8:对与安全有关的电子系统(例如,电子保护电路)的特定功能和软件安全的要求,见GB/T20438.1。
【中国标准分类】  L09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国家标准 GB/T 5966-2011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9-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2类瓷介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 EZ
【适用范围】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性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认为是不符合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要求的规范。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20-陶瓷电容器和云母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6346.3-2015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型式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看作对任一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规定。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 7000.l中第…章要求”句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光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安全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生的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厂或标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  K72  电气照明 【国际标准分类】  29.140.01-电灯综合
国家标准 GB/T 7333-2012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2-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 直流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E和EZ
【适用范围】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性文件,它包括了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低限度的内容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认为是不符合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要求的规范。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30-纸介电容器和塑料膜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0191-2011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可移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8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只要适用,本标准涉及人们在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常见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标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符合GB 4706.1范围规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中国标准分类】  K64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40.20-电动工具
国家标准 GB/T 14536.1-2022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27部分:产品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额定交流电压最高为1000V、额定频率最大为65Hz,或额定直流电压最高为1500V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产品安全要求。在此限值之上的设备宜由GB 311.1和GB/T 311.2确定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耐受试验电压。本部分详述了基本的安全要求,以使由着火、电击产生的危险或对用户的伤害降至最小。本部分不包括安装的安全要求,包括安装和使用在机柜、机架和屏上以及再测试的所有方式的设备。本部分也适用于仅仅与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一起使用和试验的辅助器件,例如分流器、串联电阻、互感器等。与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联合使用的辅助设备,可能需要符合附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仅规定产品的安全要求,因此不涉及设备的功能特性。包括EMC在内的功能性安全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功能性安全风险分析也不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本部分不对单一设备或电路和元器件的如何实现作出规定。本部分旨在提供一个覆盖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产品安全问题的所有方面,以及相关的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的综合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K45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70-继电器
国家标准 GB/T 17207-2012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8-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表面安装固体(MnO2)电解质铝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EZ
【适用范围】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性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认为是不符合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要求的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L11  电子元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50-铝电解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9212.1-2016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 如式样和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
【中国标准分类】  Y51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 【国际标准分类】  03.180-教育
国家标准 GB/T 28527-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SRCD)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电器包括检测剩余电流的功能,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的功能,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功能。最大额定剩余电流是30m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 的SRCD,其最大额定电流是16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30V的SRCD 其最大额定电流是20A。本标准适用于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两级插座一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SRCD: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符合本标准的SRCD由相-中性线供电、相-相供电或相-中间接地导体供电。
【中国标准分类】  K31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行业标准 CJ/T 421-2013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电子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 结构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识、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电子控制器的生产和检测。
【中国标准分类】  P45  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建筑物中的设施
行业标准 SJ/T 1885.41.1-2018 进出口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SN/T4510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只要适用,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常见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应符合IEC60335系列的相关部分。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不按工其额定电压设计基本绝缘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
由可充电电池驱动的电动工具和电磁驱动工具,及其为此所配的电池盒的要求由附录K规定。如能直接接入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电池式工具的要求由附录L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属于本部分范围。这些支架或工作台的要求由附录M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式工具;
——医疗用手持式工具(IEC60601);
——IEC60335-2-45涉及的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
对于在车、船或飞机上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
注:注意下列事实:在许多国家,其健康、劳动保护、水源等主管部门规定有附加要求。
1C-AU  修改:
删除“对于在车、船或飞机上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和“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
IC-EN  修改:
在第四个破折号后增加:
——打算与化妆或药物产品使用的工具。
1C-US  增加:
本部分根据国家电气法规,NFPA70,和加拿大电气法规,第I部分,CSA C22.1,以及通用要求一加拿大电气法规,第2部分,CAN/CSA-C22.2No.0,涉及在无危险场所使用的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  K64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40.20-电动工具
行业标准 YD/T 3698.1-2020 无线通信基站及其辅助设备对人体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线通信系统基站设备、辅助射频放大器、中继器及其辅助设备的安全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无线通信系统基站无线设备、辅助射频放大器、中继器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L09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行业标准 YY 0834-2011 六角头铰制孔用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48、A和B级的六角头铰制孔用螺栓。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28-1988 六角头螺杆带孔铰制孔用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48、A和B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铰制孔用螺栓。 该螺栓是在GB27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7-1988 T型槽用螺栓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5~M48、B级的T形槽用螺栓。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97.3-2000 销轴用平垫圈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规格为3~100mm、性能等级为160HV、产品等级为A级、用于GB/T 880带孔销和GB/T 882销轴的平垫圈。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 142-1995 直接用原木 坑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坑木的树种、尺寸、材质指标及材积计量等。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支柱、支架等用途的原木。
【中国标准分类】  B68  林业 【国际标准分类】  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国家标准 GB/T 143.1-1995 锯切用原木树种、主要用途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B68  林业 【国际标准分类】  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国家标准 GB 143.1-1984 针叶树加工用原木 树种、主要用途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B68  林业 【国际标准分类】  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国家标准 GB 143.2-1984 针叶树加工用原木 尺寸、公差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B68  林业 【国际标准分类】  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国家标准 GB/T 143-2006 锯切用原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锯切用原木常用树种及其主要用途、尺寸、材质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木材生产、加工、经销等行业。
【中国标准分类】  B68  林业 【国际标准分类】  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常见问题

北检院检测周期一般为7-15工作日,具体周期需要根据样品情况来定。请您在咨询时尽可能的描述样品的情况以及样品状态,由此可制定更好的检测周期和检测方案。

为了防止在制样时对样品产生部分变化,导致检测数据有偏差,检测样品一般为客户提供,如果客户实在无法制作检测样品,则由北检院进行样品的制作。

检测方案可以根据客户检测需求来制定,如果客户要求相应的检测方案则按照客户提供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如客户没有检测方案,则工程师通过检测标准进行制定,如果是非标试验,则由工程师根据样品信息对方案进行制定。

检测流程

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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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优势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

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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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掺混肥料(BB肥检测机构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拥有齐全的检测仪器和多领域检测团队,数据科学严谨,检测设备齐全。能提供全方位检测服务,7-15个工作日便可出具掺混肥料(BB肥检测报告。
第三方光分路器检测机构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拥有齐全的检测仪器和多领域检测团队,数据科学严谨,检测设备齐全。能提供全方位检测服务,7-15个工作日便可出具光分路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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