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长阳香肠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长阳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感官要求色泽:切面:瘦肉呈红色(枣红色),脂肪呈乳白色,外表有光泽 用眼、鼻、口、手等感觉器官对产品的色泽、香气、滋味、形态进行评定。香气:烟熏味纯正浓郁,具有香肠固有的风味 滋味:滋味鲜美,咸淡适中 形态:外形完整、均匀,表面干爽呈现收缩后的自然皱纹,切面紧实 理化指标水分/(g/100g)≤30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5.0总汞(以Hg计)mg/kg≤ 0.05镉(以Cd计)mg/kg≤0.1总砷/无机砷(以As计)mg/kg≤0.5铬(以Cr计)mg/kg≤1.0铅(以Pb计)mg/kg≤0.3蛋白质/(g/100g)≥24脂肪/(g/100g)≤48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1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1.0
一、选用经检疫检验合格,无皮、无骨、无粗血管、无筋腱的健康猪肉,洗净晾干;二、将原料肉切碎(或绞碎)至需要的形态,肉馅温度控制在15℃以下;三、用食盐将肉馅拌匀腌制4h以上,温度控制在0℃~10℃;四、将腌制后的肉馅加入其他调味料搅拌均匀,使肉馅具有足够的粘性和可塑性;五、采用灌肠机将肉馅灌入肠衣中,用细绳将灌装好的肠衣按产品规格分段扎紧,同时在肠衣上刺孔放气;六、将灌装好的香肠吊挂于炕房内采用热熏法熏制,产品应吊挂整齐,上炕高度不超过2m,间距不小于10cm;七、将吊挂好的香肠分段烘干,并全程排湿。第一段温度控制在60℃~65℃,时间8h,快速排出肠内水分;第二段温度控制在50℃~55℃,烟熏时间40h,待香肠经烟熏干燥并具有特有的熏烟风味后出炕,冷却;八、将灌装好的香肠吊挂于烘房分段烘干,并全程排湿。第一段温度控制在60℃~65℃,时间8h;第二段温度控制在50℃~55℃,时间40h,以烘干水分至香肠缩身为适度。或在风干房自然晾晒、风干。
地方标准《山东地方传统名吃 制作加工技术规范 第7部分:莱芜香肠》,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中式香肠质量通则》由TC399(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商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中式香肠的产品分类、原辅料、投料要求、技术要求、生产加工管理、检验规则、标签、标志、产品命名、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的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中式香肠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地方标准《城口香肠加工工艺技术规范》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莱芜香肠(南肠)》,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香肠调料技术要求》,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标准《熏煮香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行业标准《肉类加工机械 香肠剪切机》,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标准《香肠(腊肠)、香肚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浙味香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浙味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猪肉香肠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为原料,经加工成灌肠、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香肠罐头。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