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绿色生态永修香米”品牌认证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品牌互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已获准使用“永修香米”品牌标志的企业及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认证。“江西绿色生态永修香米”产品的质量检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仪陇大山香米生产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仪陇大山香米的保护范围、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优质稻栽培技术B.1 品种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B.2 播种时间、插秧时间及规格秧苗培育采取旱育秧方式,播种时间为3月中下旬,每亩用种量1.25公斤。插秧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下旬,插秧规格为:30cm(宽行距)×20cm(窄行距)×16cm(窝距),亩栽1.6万窝以上。B.3 水肥管理利用无污染的山泉水和塘、库、堰等工程蓄水灌溉,采取“浅―湿―晒―浅―湿”节水灌溉技术。即浅水插秧返青,水层保持在3厘米以内,栽后7天能自然落干,并晒田2至3天,分蘖前期湿润,分蘖后期晒田;孕穗中后期及灌桨前期保持浅水层1至2厘米;乳熟期保持田间湿润,每3至5天灌一次跑马水;黄熟期由湿润到落干田水,以便收割。施肥按照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肥料平衡使用。每公顷施150至180千克纯氮,80至100千克的五氧化二磷,130至150千克的氧化钾和15吨左右的优质腐熟农家肥。有机肥和磷肥全作基肥,氮肥70%作基肥,20%作分蘖肥,10%作穗肥使用,禁止使用硝态氮肥。B.4 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坚持预测预报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以保护、利用稻田有益生物为重点,协调运用生物、农业、人工、物理等措施,准确掌握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实行农药的合理轮换。B.5 收割收割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稻谷成熟度达到85%至90%。仪陇大山香米加工工艺C.1 原料进购产自本文件第4章规定范围内的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谷,外观呈金黄色,色泽鲜艳一致,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形状整齐一致,具有纯正的稻谷香味,无其它异味,并符合GB/T17891的要求。C.2 稻谷初清去除轻杂质,含杂质率≤0.3%。C.3 二次筛选去除大杂质。C.4 磁选去除金属杂质。C.5 砻谷谷物脱壳。C.6 谷糙分离分离糙米和谷粒。C.7 碾米、抛光碾米三次,抛光三次,去除米皮,碾白,分离糠粉,增加米的光洁度。C.8 色选色选二次,选出异色米粒。C.9 碎米分离分离出碎米。C.10 精选分离损失多于2/3的米粒,留下损失少于1/3的米粒。C.11 色选第三次色选,选出异色米粒。C.12 包装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选择不同包装材料进行成品包装。C.13 检验入库按批次对成品进行出厂指标检验。C.14 贮藏按照储存要求分类贮存。C.15 出厂检查包装的完好性及标识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表1 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色泽 米粒油润晶莹,呈半透明状形态 米粒大小均匀,坚实丰满,粒面光滑,无霉变粒、生芽粒、虫蚀粒、病斑粒、染色粒和未熟粒香气 具有仪陇大山香米固有的清香,无异味;米饭馨香浓郁滋味 味佳,微甜,无不良滋味;米饭口感细腻纯正,粘柔粘唇杂质 无沙石、金属等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表2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 优质一级 优质二级 优质三级水分/%≤ 14.5 14.5 14.5杂质限量 总量/%≤ 0.10 0.20 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1 0.02 0.02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碎米总量/%≤ 5.0 10.0 15.0小碎米含量/%≤ 0.2 0.5 1.0互混率/%≤ 5.0 5.0 5.0黄粒米/%≤ 0.1 0.2 0.5不完善粒/%≤ 1.0 2.0 3.0垩白度/%≤ 2.0 5.0 8.0直链淀粉/%14.0~24.0 14.0~24.014.0~24.0品尝评分值≥ 90 80 70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管理的管理机构职责、品牌使用认定、品牌授权、品牌使用要求、品牌使用权注销等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HNAGS016“洞庭香米”品牌评选规范T/HNAGS017“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与使用“洞庭香米”区域公用品牌由品牌管理机构持有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品牌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品牌日常管理。应组织企业进行品牌认定工作。品牌标志授权,制定品牌授权企业及产品目录并按程序对外公布。应对品牌保护和品牌培育、宣传、推广等。对可能影响品牌形象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产品出现的品牌危机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对授权产品质量及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应定时组织开展授权企业和产品的市场满意度调查。应对授权企业和产品进行定期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要求定期整改,评价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可续签使用合同。对品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品牌标志授权使用企业有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品牌管理机构应持续或定期对品牌标志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品牌管理机构应通过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等多种途径保护“洞庭香米”品牌的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使用品牌标志或使用相近标志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品牌管理机构依法维权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评选的总体要求、评选机构和职责、评选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和受理、评选程序及要求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洞庭香米”品牌的评选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LS/T1218中国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T/HNAGS013洞庭香米T/HNAGS015“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评选应公开透明,包括评选过程、评选方法、评选指标等。评选专家选择应遵循回避原则,进行评选时不应带任何形式的偏见。对评选对象应遵循统一评选条件、统一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应建立对数据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以保证结论的科学性。“洞庭香米”品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品牌评选工作。评选组织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受理企业及产品申报资料;——对申报单位和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建设“洞庭香米”品牌产品专家评审队伍,组建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评选,并形成品牌授权产品目录推荐名单。评选对象为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成员企业及产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三年内无失信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企业产品在省内外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且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没有市场不良征信记录。企业原有产品商标应在品牌使用有效期内。企业产品必须是在湖南境内生产且符合T/HNAGS013要求的商品食用籼米。企业产品加工规范,且符合LS/T1218相关条款。使用人应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籼米原粮基地或订单生产不少于5万亩。申报主体填写《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申请书》,并按照附录A的评选指标评分表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将申报资料交至“洞庭香米”品牌管理机构指定邮箱和指定地点。申报参评产品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洞庭香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报产品最近半年内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原件;——申评需提交实物。申报企业应确保所提供材料可核查,并为评价实施方核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支持必要技术手段进行验证。评选组织机构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应初步核实资料是否齐全,确认是否受理。对未受理的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注明退回原因,企业完善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后重新申报。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符合性。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和特性,并确保产品与市场销售的产品一致。检查申报企业所提供材料是否符合业界通行标准和规范。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程序进入评选环节。“洞庭香米”品牌授权企业及其产品评选,采用100分制计分,评选后按分数高低排序,按照的规定划分等级,70及70分以上为合格。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的标志组成、标志图形和标志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洞庭香米”品牌的标志设计与使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HNAGS014洞庭香米T/HNAGS015“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T/HNAGS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应按照“洞庭香米”注册商标设计“洞庭香米”品牌标志,并符合注册商标相关使用管理要求。“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见图1,由图形和文字两种要素组成:a)图形要素:图形是由年画鱼组成;b)文字要素:包括“洞庭香米”四个汉字及其英文。图1 “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整体采用年画鱼图形,寓意年年有余,含生活富足、喜庆、祥和之感;稻穗融入鱼尾,米粒化作鱼头,象形结合精准表达了“洞庭香米”的产品属性、行业标识;鱼跃之势取意鱼跃龙门表达积极向上、朝气勃发的进取之心,与追求美好未来的期许;鱼形翅抽象写意三湘四水并融入湘剧长袖善舞的线条美感,丰富了地域内涵和精神属性。“洞庭香米”标志中的图形和文字的相关比例、大小和制图标准严格按本标准执行,不应随意更改。“洞庭香米”标志中文标准字相关比列、大小、制图标准应符合图3要求。应用企业应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应随意更改。获得“洞庭香米”品牌标志授权的企业可在其授权产品的下列载体上使用标志:a)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b)产品销售门店和产品销售专区;c)企业产品宣传册、品牌网站、公众号、实体展示等宣传载体;d)企业名片、工作证、笔记本、席卡、票据等办公相关资料和用品;e)企业服装、杯子、围裙、布袋等参加活动或促销的物品。在产品销售门店和销售专区使用标志时,应符合T/HNAGS015的相关规定。使用要求使用标志时,可根据标志使用载体的形状和尺寸选择合适图形和文字组合方式,不可改变文字、图案等组成要素的内容、形状、比例关系和色值,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标志整体尺寸。应将标志设置在载体上易于识别和读取的部位,位置应排列在产品商标之前或之上,标志尺寸应不大于国家认证标识。在印刷标志时,附着媒介的底色不应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不应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可采用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等方式在产品本体、产品包装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标志和广告语组合使用应符合品牌管理的规定。
地方标准《盱眙龙虾香米 稻谷》,主管部门为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孝感香米》由孝感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仪陇大山香米的保护范围、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优质稻栽培技术B.1 品种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B.2 播种时间、插秧时间及规格秧苗培育采取旱育秧方式,播种时间为3月中下旬,每亩用种量1.25公斤。插秧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下旬,插秧规格为:30cm(宽行距)×20cm(窄行距)×16cm(窝距),亩栽1.6万窝以上。B.3 水肥管理利用无污染的山泉水和塘、库、堰等工程蓄水灌溉,采取“浅―湿―晒―浅―湿”节水灌溉技术。即浅水插秧返青,水层保持在3厘米以内,栽后7天能自然落干,并晒田2至3天,分蘖前期湿润,分蘖后期晒田;孕穗中后期及灌桨前期保持浅水层1至2厘米;乳熟期保持田间湿润,每3至5天灌一次跑马水;黄熟期由湿润到落干田水,以便收割。施肥按照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肥料平衡使用。每公顷施150至180千克纯氮,80至100千克的五氧化二磷,130至150千克的氧化钾和15吨左右的优质腐熟农家肥。有机肥和磷肥全作基肥,氮肥70%作基肥,20%作分蘖肥,10%作穗肥使用,禁止使用硝态氮肥。B.4 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坚持预测预报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以保护、利用稻田有益生物为重点,协调运用生物、农业、人工、物理等措施,准确掌握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实行农药的合理轮换。B.5 收割收割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稻谷成熟度达到85%至90%。仪陇大山香米加工工艺C.1 原料进购选用产自第3章范围内的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谷为主要原料,产品质量符合5.2.1.1的要求。C.2 稻谷初清去除轻杂质,含杂质率≤0.3%。C.3 二次筛选去除大杂质。C.4 磁选去处金属杂质。C.5 砻谷谷物脱壳。C.6 谷糙分离分离糙米和谷粒。C.7 碾米去除米皮,碾白,分离糠粉。C.8 一次分级分离整粒米和大碎米、小碎米。C.9 色选选出异色米粒。C.10 抛光去除米粒表皮的带留糠粉,增加米的光洁度。C.11 二次分级再次分离整粒米和大碎米、小碎米。C.12 精选分离损失多于2/3的米粒,留下损失少于1/3的米粒。C.13 包装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选择不同包装材料进行成品包装。C.14 检验入库按批次对大米进行出厂指标检验。C.15 贮藏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大米质量。C.16 出厂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和标识、标签是否正确以及产品的保质期。
本标准规定了香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以及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湖北生产的香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半成品大米为原料碾磨加工而成的食用商品香米4 分类按粒型分为长粒香米和珍珠香米。符合LS/T6116中长粒型要求的为长粒香米,符合中短粒型要求的为珍珠香米。5 质量要求5.1 香味品质要求香味综合评分值应不低于80分。5.2 质量指标按GB/T1354中优质大米的规定执行。5.3 食品安全要求按LS/T3247的相关规定执行。5.4 加工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原料应符合GB1350、GB/T17891的规定。生产过程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生产过程中,除使用符合GB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5.5 净含量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含量状况下的质量。5.6 追溯信息见附录A。6 检验方法香味综合评分检验:按NY/T596附录A执行。质量指标检验:按GB/T1354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按LS/T3247相关规定执行。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执行。7 检验规则7.1 扦样、分样按GB/T5491执行。7.2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7.3 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7.4 出厂检验按5.2的规定检验。7.5 型式检验按5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f)国家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7.6 判定规则7.6.1 凡不符合GB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验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7.6.2 香味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产品不能作为荆楚大地香米。7.6.3 香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为非等级产品。8 包装和标签8.1 包装8.1.1 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8.1.2 应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牢固,不得撒漏。8.2 标签8.2.1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外,还应注明产品的香味综合评分、品尝评分、最佳食味期限及贮存条件、原料品种名称、原料产地、原料收获年度、碾米日期等。产品名称和等级应按本标准规定标注。8.2.2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要求。8.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标准最大允许水分含量状况下的质量。9 储存和运输9.1 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含量较高的物质混存。9.2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仪陇大山香米的保护范围、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优质稻栽培技术B.1 品种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B.2 播种时间、插秧时间及规格秧苗培育采取旱育秧方式,播种时间为3月中下旬,播种量为每公顷大田不大于18.75公斤,每公顷种田112.5公斤左右。插秧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下旬,栽植密度为每公顷22.5至25.5万穴。B.3 水肥管理利用无污染的山泉水和塘、库、堰等工程蓄水灌溉,采取“浅―湿―晒―浅―湿”节水灌溉技术。即浅水插秧返青,水层保持在3厘米以内,栽后7天能自然落干,并晒田2至3天,分蘖前期湿润,分蘖后期晒田;孕穗中后期及灌桨前期保持浅水层1至2厘米;乳熟期保持田间湿润,每3至5天灌一次跑马水;黄熟期由湿润到落干田水,以便收割。施肥按照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肥料平衡使用。每公顷施150至180千克纯氮,80至100千克的五氧化二磷,130至150千克的氧化钾和15吨左右的优质腐熟农家肥。有机肥和磷肥全作基肥,氮肥70%作基肥,20%作分蘖肥,10%作穗肥使用,禁止使用硝态氮肥。B.4 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坚持预测预报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以保护、利用稻田有益生物为重点,协调运用生物、农业、人工、物理等措施,准确掌握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实行农药的合理轮换。B.5 收割收割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稻谷成熟度达到85%至90%。仪陇大山香米加工工艺C.1 原料进购选用产自第3章范围内的中籼迟熟香型优质稻谷为主要原料,产品质量符合5.2.1.1的要求。C.2 稻谷初清去除轻杂质,含杂质率≤0.3%。C.3 二次筛选去除大杂质。C.4 磁选去处金属杂质。C.5 砻谷谷物脱壳。C.6 谷糙分离分离糙米和谷粒。C.7 碾米去除米皮,碾白,分离糠粉。C.8 一次分级分离整粒米和大碎米、小碎米。C.9 色选选出异色米粒。C.10 抛光去除米粒表皮的带留糠粉,增加米的光洁度。C.11 二次分级再次分离整粒米和大碎米、小碎米。C.12 精选分离损失多于2/3的米粒,留下损失少于1/3的米粒。C.13 包装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选择不同包装材料进行成品包装。C.14 检验入库按批次对大米进行出厂指标检验。C.15 贮藏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大米质量。C.16 出厂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和标识、标签是否正确以及产品的保质期。
本部分适用于常德香米的栽培本部分规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常德香米的术语和定义、品种来源、特征特性、产地环境、栽培技术、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常德香米加工的术语和定义、稻谷质量、稻米加工、检验方法、包装标签、储存运输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常德香米加工要求4稻谷质量4.1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要求。4.2肥料施用应符合NY/T394的要求。4.3农药施用应符合NY/T393的要求。4.4质量要求稻谷应从常德香米规定的种植区域内采购指定的香型、籼型、优质稻谷品种。稻谷质量应符合GB1350、NY/T2978的规定。质量要求见表1。表1常德香米稻谷质量要求项目 指标品种 常德香米(籼稻谷)杂质含量(%) ≤1.0水分含量(%) ≤13.5黄粒米含量(%) ≤1.0互混率(%) ≤5.0糙米率(%) ≥75.0整精米率(%) ≥45.0垩白度(%) ≤5.0直链淀粉含量(%) 13.0~18.0色泽、气味 正常5大米加工5.1环境卫生场区环境卫生、加工车间卫生、个人健康卫生及加工设备卫生要求见表2。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表2卫生要求类别 要求厂区环境卫生 主要道路应铺设坚硬平坦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合理绿化,保持环境整洁;建立良好的排灌系统;厕所、垃圾应远离车间、仓库,垃圾集中存放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无虫鼠患,禁养畜禽等动物加工车间卫生 地面平整、光洁、干燥;装饰材料无毒、不易脱落;门窗应具有防虫、鼠、蝇功能;车间应有通风散热设施,防止粉尘污染;定期清理加工设备,润滑油不得滴落地面;车间应配备更衣室、更衣柜个人健康卫生 员工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年体检1次,具有健康卫生知识;进车间前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上班前、便后洗手;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进入厂区表2(续)加工设备卫生 加工设备中与被加工原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选无污染的材料;加工设备与被加工原料接触部位不应有漏渗油现象;筛片、碾米室、抛光室、色选通道等不应有油漆或油污5.2加工用水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479的要求。5.3加工工艺5.3.1清理、去石采用振动清理筛和风选去石机清除原粮中的杂质。稻谷经过初清、清理、去石后应以净谷上砻。净谷应达到以下指标:1)杂质含量≤0.3%;2)砂石含量≤0.02%3)石中含谷≤5粒/200g。5.3.2砻谷、谷糙分离、糙米精选原粮经砻谷机、谷糙分离机、厚度分级机处理后,应达到以下指标:1)脱壳率≥78%;2)糙碎率≤6%3)稻壳率≤1%。5.3.3碾米、凉米、白米筛选用碾米机先粗碾后精碾,把碾出的米放入仓库中凉米,米温降至28℃以下。然后用分离筛清除白米中的杂质、碎米和不完善粒。5.3.4抛光、磁选用抛光机经2次或2次以上轻抛光,清除米粒表面糠粉,使米粒晶莹剔透。再用磁选设备完全清除米中的铁物质。5.3.5色选用色选机经2次或2次以上色选,将不完善粒、黄粒米及其他杂物清除,色选精度大于99.9%。色选应符合NY/T5190的要求。5.3.6质量指标经加工后的常德香米质量应符合GB/T1354、NY/T419的要求。一级常德香米质量指标见表3。表3常德香米质量指标碎米 总量(%) ≤10.0 其中:小碎米含量(%) ≤0.2加工精度 精碾垩白度(%) ≤2.0表3(续)品尝评分值(分) ≥90直链淀粉含量(%) 13.0~18.0水分含量(%) 14.5不完善粒含量(%) ≤3.0杂质限量 总量(%)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黄粒米含量(%) ≤0.5互混率(%) ≤5.0色泽、气味 正常5.3.7安全指标经加工后的常德香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4的要求。表4常德香米安全指标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含量(mg/kg)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含量(mg/kg)无机砷(以As计) ≤0.15 铅(Pb) ≤0.20镉(Cd) ≤0.20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1.00三唑磷(triazoophos) ≤0.05 乐果(dimethoate) ≤0.05毒死蜱(chlorpyrifos) ≤1.00 草甘膦(glyhosate) ≤1.00丁草胺(butachlor) ≤0.50 杀虫双(bisultap) ≤0.20噻嗪酮(buprofezin) ≤0.30 氰化物(cyanide) ≤0.03黄曲霉毒素B1 ≤0.005 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6检验方法常德香米质量指标和安全指标的检验方法应符合T/CDNX031第5章的规定。7包装标签7.1包装7.1.1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7.1.2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的规定。7.2标签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装的规定。应标注常德香米、等级、商标、产地、净含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及建议蒸煮方法。8储存运输包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湿、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害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被污染。常德香米储存运输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常德香米质量追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及稻谷生产、稻米加工、稻米流通、稻米销售等质量追溯的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常德香米质量追溯4基本要求4.1建立常德香米追溯体系在稻谷生产及稻米加工、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建立稻米质量追溯体系,以确保稻米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建立追溯体系应以GB/T22005为依据,建立原则应符合GB/T25008的要求。4.2确定追溯单元依据本部分标准建立追溯体系要求的组织,应当识别并确认本组织在稻谷生产及稻米加工、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中的作用和位置,确定追溯单元。4.3检查审核组织应建立稻米质量追溯体系检查和审核机制,及时检查并定期审核追溯体系的运行情况。4.4人员培训与信息记录各追溯环节的岗位人员和负责人应通过培训,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产品质量相关知识和相应能力,负责录入每个阶段所应记录的信息。追溯体系的管理人员应对所记录的信息负责审核和处理。4.5编码与标识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应符合GB/T25008的规定。4.6信息保存稻米质量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应比最终产品的保质期长2年。4.7追溯信息追溯信息分基本追溯信息和扩展追溯信息。基本追溯信息是必须记录的信息,扩展追溯信息是单位或企业与个人根据需要可选择记录的信息。记录信息应符合GB/T33915的要求。5稻谷生产5.1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要求。5.2肥料施用应符合NY/T394的要求。5.3农药施用应符合NY/T393的要求。5.5贮藏运输应符合NY/T1056的要求。5.6追溯信息稻谷生产过程信息追溯内容见附录A.1。6稻米加工6.1原料质量稻谷质量应符合GB1350的要求。6.2卫生要求厂区卫生、加工车间卫生、加工设备卫生及员工健康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3稻米质量应符合GB/T1354与NY/T419的要求。6.4包装标识应符合NY/T658的要求。6.5贮藏运输应符合NY/T1056的要求。6.6追溯信息稻米加工过程信息追溯内容见附录A.2。7稻米流通稻米流通过程信息追溯内容见附录A.3。8稻米销售稻米销售过程信息追溯内容见附录A.4。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