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原浆啤酒生产线通用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疆沙棘原浆汁微生物检验方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3设备和材料3.1现场采样用品根据采样需要准备。3.2实验室检验用品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7、GB/T4789.10。4培养基和试剂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和20%~30%灭菌碳酸钠溶液。5操作步骤5.1样品采取数量按GB/T4789.1执行。5.2检样的处理5.2.1瓶装样品:用点燃的酒精棉球烧灼瓶口灭菌,石碳酸纱布盖好,再用灭菌开瓶器启开,袋装样品用75%酒精棉球消毒袋口后进行检验。5.2.2沙棘原浆汁:用20%~30%灭菌碳酸钠溶液调pH到中性。5.3检验方法-菌落总数测定:按GB/T4789.2执行;-大肠菌群测定:按GB/T4789.3执行;-沙门氏菌检验:按GB/T4789.4执行;-志贺氏菌检验:按GB/T4789.5执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按GB/T4789.7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GB/T4789.10执行。
3 定义3.1 黑果枸杞原浆以黑果枸杞为原料,经清洗复水、破碎、打浆、分离、高压均质、调配(或不调配)、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浆。4 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 黑果枸杞应符合DBS64/006规定的要求。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规定的要求。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色泽 深紫色或紫红色滋味气味 具有黑果枸杞原浆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形态 混浊状液体,静置后允许有沉淀分层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 ≥10.0总酸(以柠檬酸计)/% ≥0.2原花青素/(mg/100mL) ≥180铅(以Pb计)/(mg/L) ≤0.05锌、铜、铁总和(适用于金属罐装饮料)/(mg/L) ≤20.04.4 微生物指标4.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规定的要求。4.4.2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4.4.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 采样方案a及极限 n C m M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霉菌/cfu/mL ≤20酵母/cfu/mL ≤20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5.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规定的要求。4.5.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规定的要求。 5 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食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规定的要求。7 试验方法7.1 感官检验按GB7101规定方法检验。7.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规定方法测定。7.3 总酸按GB/T12456规定方法测定。7.4 铅按GB5009.12规定方法测定。7.5 锌、铜、铁总和按GB5009.13或GB5009.14或GB5009.90规定方法测定。7.6 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或GB4789.3或GB4789.15或GB4789.26规定方法检验。7.7 原花青素按附录A规定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8.1 组批以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班次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从同批次出厂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3 检验分类8.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8.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4判定原则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9.2 包装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9.3 运输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9.4 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本标准规定了原浆啤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原浆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本标准规定了原浆啤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原浆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适用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热豆浆经揭皮、挂杆、沾浆、烘干、分装等工艺制成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清流豆腐皮(原浆腐竹)水分/(g/100g)≤10.0;蛋白质/(g/100g)≥40.0(优级品),38.0(合格品);铅(Pb)/(mg/kg)<0.5;次硫酸氢钠甲醛/(mg/kg)不得检出。
本文件规定了枸杞原浆果糕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枸杞原浆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辅料后加工而成的枸杞原浆果糕。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