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普通劳动防护鞋(靴)通用技术条件》由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鞋套》,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鞋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及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务人员、疾控和防疫等工作人员在室内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等具有潜在感染性污染物时所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鞋套。限次使用的医用防护鞋套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非防护用一次性使用医用鞋套。
地方标准《普通防护鞋安全要求》,主管部门为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普通防护皮鞋》,主管部门为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标准《防护鞋底用聚氨酯树脂》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高温防护鞋》,主管部门为劳动部。
国家标准《耐油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本标准规定了非湿度依赖型防静电鞋的功能原理、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半导体、医药、食品等领域使用的能消除人体静电积聚的各类鞋。本标准规定的防静电鞋不适用于抗电源电压。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标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防护鞋。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橡胶(即完全硫化的)或全聚合材料(即完全模制的)防护鞋(靴)。
行业标准《足部防护 食品和医药工业防护靴》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标准《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标准《足部防护 矿工安全靴》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标准《焊接防护鞋》,主管部门为劳动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