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可乐素12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中草药提取物为主要原成分的植物源可乐素12号的生产
4技术要求4.1外观外观为棕黄色至棕色均相液体,无明显悬浮物和沉淀。4.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表1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pH值范围 3.0-9.0有机质的质量浓度,g/L≥ 50.0微量元素总量(Fe+Zn)的重量浓度,g/L≥ 100.0水不溶物质质量分数a,%≤ 10.0 汞(Hg)含量,mg/kg< 0.05 砷(As)含量,mg/kg< 1.3 镉(Cd)含量,mg/kg< 0.5 铅(Pb)含量,mg/kg< 5.0 铬(Cr)含量,mg/kg< 2.0a微量元素总的质量分数是指锌、铁两种元素中的至少一种元素的质量分数,单一元素的含量低于0.1g/L的不计。
行业标准《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可乐定和赛庚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行业标准《进出口可乐饮料中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猪组织和尿液中赛庚啶和可乐定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肌肉、肝脏、肾脏及尿液中赛庚啶和可乐定残留量的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可乐饮料中11种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可乐饮料中敌敌畏、毒死蜱、马拉硫磷、对硫磷、七氯、六氯苯、六六六及其异构体(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五氯硝基苯等11种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