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检验规程》由辽宁省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标准《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本标准规定了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国家标准《船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试验方法》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低倍数、中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本规范是一项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37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151-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3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是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并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