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铁路机车车体 第1部分:内燃机车》由347(国家铁路局)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本文件规定了内燃机车车体的环境条件、车体分类和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型式检验、标志、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标准轨距为1 435 mm,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液力传动的新造内燃机车车体(以下简称“车体”)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行业标准《机车车辆风挡》由四方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风挡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主要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机车、客车、货车、动车组风挡(以下简称风挡),其他车型可参照使用。
行业标准《机车车辆锻钢件无损检测 第1部分:磁粉检测》由戚墅堰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锻钢件磁粉检测的一般要求、磁化、检测介质的施加、观察、重新检测、显示类别、质量验收、退磁、记录与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机车车辆铁磁性材料锻钢件的表面及近表面不连续的磁粉检测。
行业标准《机车车辆车轴专用量具》由戚墅堰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车轴专用量具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形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储存。本文件适用于动车组、客车、货车用车轴弧度样板、车轴轴端螺孔位置度综合量规、轴颈直径测量仪、防尘板座直径测量仪、车轴轴肩距尺,以及机车车辆车轴全长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行业标准《机车柴油机 试验方法 第2部分:出厂试验》由内标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本文件规定了井下架线式电机车的架线清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结构与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井下架线式电机车的架线清扫装置的生产及检验。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驾驶工矿内燃机车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发运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厂、矿山、地方铁路、调车场、建筑工地、港口码头、森林铁路、隧道工程等使用的准轨及窄轨工矿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6.技术要求6.1一般要求6.1.1机车外购件、配套件均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组装。6.1.2机车应设架车支座、整车起吊装置、车体和转向架之间连接装置。6.1.3机车应设安全装置。6.1.4对于装车功率482kW以上机车,机车内设备的振动性能符合TB/T3164的规定。6.1.5机车应能在周围空气温度为-40~40℃条件下使用。根据不同地区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6.1.6机车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6.1.7安全型机车应能在规定的苯尘浓度范围内安全使用。6.1.8机车上各油管路、水管路及各箱体不应有漏油、漏水现象;空气管路的泄漏应符合有关规定。6.1.9机车内凡接近热源及散热部件的构件所有的材料应采用非易燃材料。6.1.10各种管路的油漆涂色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6.1.11机车外表面涂色应协调美观,其漆膜的起泡、裂纹、斑点状况及对外观的影响达到GB/T1766-2008中的2级。漆膜附着力应达到GB/T9286-1998中的2级。6.1.12动力室影响人身安全的外露旋转部件必须加防护罩。6.1.13机车头灯、信号灯及照明灯等应工作正常。6.1.14装车功率280kW以上机车应装油、水温报警装置。6.1.15准轨机车车钩应符合TB/T3044的规定。6.1.16窄轨机车车钩钩尾框应满足设计要求。6.1.17地面用机车连接装置的最小破断载荷为6倍机车最大牵引力。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牵引电机激光清洗机》,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