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SDE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SDE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常用气体灭火系统检查维修保养安全规范》,主管部门为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1L~15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文件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也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L~1000L,用于盛装低压液化气体、可重复充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文件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低温气瓶,以及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充装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充装场所要求、充装设备要求、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应急救援等。本文件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充装单位或机构等。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检验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检验场所要求、检验设备要求、检验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应急救援等。本文件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检验单位或机构等。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的基本要求、气瓶充装及检验要求、气瓶使用要求及气瓶拆装、搬运、储存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贮存七氟丙烷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IG100、IG01、IG55)的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其他的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可参照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低温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容器阀(本文件简称“容器阀”)的基本要求、维保要求、安全使用及维保检测等。本文件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用容器阀的维保保养、安全使用及维保检测。
地方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检验规程》由辽宁省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三氟甲烷(HFC-23)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容器阀(以下简称阀)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和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装及维护、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批量检验报告及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中的容器阀。其他气体灭火系统或装置的容器阀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L?1000L,用于盛装低压液化气体,可重复充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0.4L-15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