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硅酸盐建筑制品术语》由TC197(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文件界定了硅酸盐建筑制品的基本术语、制品种类、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工艺、常用生产设备、制品的各部位名称、产品性能及其他等相关术语及其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领域、采用非烧结工艺生产的硅酸盐建筑制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水泥水化产物为主要胶结料的建筑制品。
5技术要求5.1外观白色颗粒或粉末,应无肉眼可见杂质。5.2化学组成溶胶-凝胶法制备的硼硅酸盐生物活性玻璃的组成应以B2O3-SiO2-P2O5-CaO四元体系或以B2O3-SiO2-CaO三元体系为主,其中B2O3含量应控制在10.01wt%~82.62wt%,SiO2含量应控制在8.03wt%~79.35wt%,P2O5含量应不高于21.01wt%,CaO含量应控制在3.75wt%~38.36wt%。在此基础上可以添加其他元素以改善材料的理化及生物学性能,如添加:Na(不应超过5mol%),Sr(不应超过10.0mol%)、Cu(不应超过10.0mol%)、Zn(不应超过10.0mol%)等。5.3XRD分析在X射线衍射图谱中,以弥散性较强的衍射峰为主,其衍射峰在20°~35°,峰宽较宽,具有无机非晶态材料的典型特征。5.4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应为50m2/g~300m2/g。5.5FTIR分析在傅立叶红外吸收光谱分析中,硼硅酸盐生物活性玻璃在540cm^-1~440cm^-1有特征性Si-0-Si弯曲振动吸收峰,800cm^-1~600cm^-1处有B-0弯曲振动吸收峰,1100cm^-1~900cm^-1处有P-0、B-0、Si-O的伸缩振动吸收峰。此外,可以在1260cm^-1~1050cm^-1处有C-O伸缩振动吸收峰,或在1600cm^-1~1300cm^-1处有[BO3]三角体的不对称伸缩振动吸收峰。5.6重金属含量限值重金属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5.7体外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在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实验中,将测试的样品放置于体外矿化液,如磷酸氢二钾溶液、磷酸盐缓冲溶液(PBS)或模拟体液(SBF)中,在37℃下浸泡48h后,应在样品的表面有碳酸羟基磷灰石(HCA)生成,随着浸泡时间延长,样品表面HCA生成量逐渐增多。尤其在体外矿化液中浸泡一定时间后,样品的FTIR光谱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其中以代表P-O弯曲振动的610cm-1~600cm-1和560cm-1~550cm-1处的双振动吸收峰出现最具有标志性。随着浸泡时间增加,HCA层厚度逐渐增大,此双峰高度也逐渐增加。同时代表B-O弯曲振动的800cm-1~600cm-1处的吸收峰,[BO3]三角体不对称伸缩振动的1600cm-1~1300cm-1处的吸收峰,以及Si-O弯曲振动的540cm-1~440cm-1处的吸收峰高度下降,表示原始样品的表面被HCA所覆盖。这些标志性特征峰高度的变化可以作为判断样品具有生物活性的基本依据。5.8含水量含水量应不超过3%。5.9微生物限度微生物计数总数应不大于100CFU/g。6试验方法6.1外观将样品置于白色器皿中,在光线明亮处目测观察。6.2化学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原子光谱法进行测定。6.3XRD分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51X射线衍射法进行测定6.4比表面积按GB/T19587进行测定。6.5FTIR分析按GB/T6040进行测定。6.6重金属含量限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原子光谱法进行测定。6.7体外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按附录A进行测定。6.8含水量按GB/T9740进行测定。6.9微生物限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1105、1106进行测定。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保证期7.1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生产厂的名称、地址和商标、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净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志。7.2包装7.2.1产品应包装在密封的容器中,谨防受潮。容器材料应无毒,不污染和影响产品性能,包装容器还应具有正常搬运或贮存期间不损坏,不破裂的性能。7.2.2各层包装上标志应齐全,外包装上应注明防潮、远离有害物质等字样或标志。7.2.3每一包装应附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写。至少应包含产品的用途、产品的性能、产品使用注意事项。7.3运输、贮存7.3.1运输时应合理装卸,小心轻放。7.3.2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有害物质的室内。7.4质量保证期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3年。
5技术要求5.1外观白色粉末或颗粒,应无肉眼可见杂质。5.2化学组成熔融法制备的生物活性玻璃应以R2O-MO-B2O3-SiO2-P2O5五元系统为主。其中R2O为Na或K的一种或多种,M为Ca、Mg、Zn的一种或多种。SiO2含量范围为7.05wt%~54.51wt%,B2O3含量范围为8.20wt%~57.75wt%,作为硼硅酸盐生物活性玻璃网络外体的R2O含量应控制在1.51wt%~30.28wt%,MO含量则应控制在7.04wt%~41.66wt%,P2O5含量应不高于38.11wt%。在此基础上可以添加其他元素以改善材料的力学及生物学性能。5.3XRD分析在X射线衍射图谱中,以弥散性较强的衍射峰为主,其衍射峰在20°~35°,峰宽较宽,具有无机非晶态材料的典型特征。5.4FTIR分析在傅立叶红外吸收光谱分析中,硼硅酸盐生物活性玻璃在540cm-1~440cm-1有特征性Si-O-Si弯曲振动吸收峰,800cm-1~600cm-1处有B-O弯曲振动吸收峰,1100cm-1~900cm-1处有P-O、B-O、Si-O的伸缩振动吸收峰,此外,可以在1260cm-1~1050cm-1处有C-O伸缩振动吸收峰,或在1600cm-1~1300cm-1处有[BO3]三配位的不对称伸缩振动吸收峰。5.5重金属含量限值重金属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表1重金属含量限值5.6体外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在体外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实验中,将测试的样品放置于体外矿化液,如磷酸氢二钾溶液、磷酸盐缓冲溶液(PBS)或模拟体液(SBF)中,在37℃下浸泡48h后,应在样品的表面有碳酸羟基磷灰石(HCA)生成,随着浸泡时间延长,样品的表面HCA生成量逐渐增多。尤其在体外矿化液中浸泡一定时间后,样品的FTIR光谱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其中以代表P-O弯曲振动的610cm-1~600cm-1和560cm-1~550cm-1处的双振动吸收峰出现最具有标志性。随着浸泡时间增加,HCA层厚度逐渐增大,此双峰高度也逐渐增加。同时代表B-O弯曲振动的800cm-1~600cm-1处的吸收峰,[BO3]三配位不对称伸缩振动的1600cm-1~1300cm-1处的吸收峰,以及Si-O弯曲振动的540cm-1~440cm-1处的吸收峰高度下降,表示原始样品的表面被HCA所覆盖。这些标志性特征峰高度的变化可以作为判断样品具有生物活性的基本依据。5.7含水量含水量应不超过3%。5.8微生物限度微生物计数总数应不大于100CFU/g。6试验方法6.1外观将样品置于白色器皿中,在光线明亮处目测观察。6.2化学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原子光谱法进行测定。6.3XRD分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51X射线衍射法进行测定。6.4FTIR分析按GB/T6040进行测定。6.5重金属含量限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4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原子光谱法进行测定。6.6体外羟基磷灰石形成能力按附录A进行测定。6.7含水量按GB/T9740进行测定。6.8微生物限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1105、1106进行测定。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保证期7.1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生产厂的名称、地址和商标、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净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志。7.2包装7.2.1产品应包装在密封的容器中,谨防受潮。容器材料应无毒,不污染和影响产品性能,包装容器还应具有正常搬运或贮存期间不损坏,不破裂的性能。7.2.2各层包装上标志应齐全,外包装上应注明防潮、远离有害物质等字样或标志。7.2.3每一包装应附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写。至少应包含产品的用途、产品的性能、产品使用注意事项。7.3运输、贮存7.3.1输时应合理装卸,小心轻放。7.3.2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有害物质的室内。7.4质量保证期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3年。
本文件规定了P·SM52.5钢渣微粉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与防水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工程、道路工程等用钢渣微粉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检验
4.1P·II52.5硅酸盐水泥P·II52.5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4.2钢渣微粉钢渣微粉的金属铁含量不应大于0.5%,金属铁含量测试应按YB/T4188进行。密度、含水量、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安定性指标应符合GB/T20491的规定。4.3半水脱硫石膏半水脱硫石膏应符合GB/T9776-2022规定的S类2.0级(含)以上的脱硫建筑石膏。5 要求5.1三氧化硫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不应大于4.0%。5.2氯离子水泥中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不应大于0.06%。5.3碱含量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不应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5.4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应不小于350㎡/kg。5.5凝结时间初凝时间应不小于100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600min。5.6安定性压蒸膨胀率不应大于0.50%。5.7强度P·SM52.5不同龄期强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P·SM52.5不同龄期强度要求单位为兆帕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d 28d 3d 28d52.5 ≥25.0 ≥52.5 ≥4.5 ≥7.55.8放射性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1.0。
国家标准《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应用。
国家标准《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成与材料、强度等级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与验收以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应用。
国家标准《硼硅酸盐玻璃化学分析方法》由TC178(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硅酸盐改性聚氨酯生产工艺流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工艺原理、A、B组分材料要求、工艺流程、成品检验。本文件适用于硅酸盐改性聚氨酯A、B组分材料的生产及加工。
行业标准《硅酸盐分子筛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复合硅酸盐绝热制品》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标准《碱铝硅酸盐玻璃分类》,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地方标准《抗氯盐低热硅酸盐水泥》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商品硅酸盐水泥熟料》,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