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过氧碳酸钠》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规定了过氧碳酸钠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湿法工艺生产的过氧碳酸钠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级碳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钠。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碳酸钠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盐或天然碱为原料,由氨碱法制得的工业碳酸钠
该产品主要用于化工、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石油化工等工业
项目 指标 Ⅰ类 Ⅱ类 特等品 优等品 特等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总碱量(以Na2CO3计,以干基计)ω/%≥ 99.5 99.4 99.3 99.2 98.8 98.0总碱量(以Na2CO3计,以湿基计)aω/%≥ 98.5 98.1 98.0 97.9 97.5 96.7氯化钠(以NaCl计,以干基计)ω/%≤ 0.25 0.30 0.60 0.70 0.90 1.20铁(Fe,以干基计)ω/%≤ 0.0020 0.0020 0.0020 0.0035 0.0055 0.0085硫酸盐(以SO4计,以干基计)ω/%≤ 0.03 0.03 — — — —水不溶物ω/%≤ 0.02 0.02 0.02 0.03 0.10 0.15堆积密度b/(g/mL)≥ 0.95 0.85 0.90 0.90 0.90 0.90粒度b 180μm筛余物ω/%≥ 75.0 75.0 70.0 70.0 65.0 60.0 1.18mm筛余物ω/%≤ 2.0 2.0 — — — —a为包装时含量,交货时产品中总碱量乘以交货产品的质量再除以交货清单上产品的质量之值不应低于此值。b为重质碳酸钠控制指标。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绿色生态”工业碳酸钠(氨碱法)的术语、定义、评价要求和品牌互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工业碳酸钠(氨碱法)申请“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认证或评价活动。
行业标准《碳酸钠(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碳酸钠(纯碱)》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过氧碳酸钠生产安全技术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工业过氧碳酸钠》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
行业标准《工业无磷过氧碳酸钠》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化学试剂 十水合碳酸钠(碳酸钠)》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工业过氧碳酸钠》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第一基准试剂 (容量) 无水碳酸钠》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由TC1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中氢氧化钠和碳酸钠含量的测定》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