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用氧气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型式和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储存、质量承诺等。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公称水容积为(0.5~150)L,使用环境温度为-20℃(正火处理的钢瓶)或-40℃(淬火后回火处理的钢瓶)~60℃,用于盛装医用氧气的可重复充装的移动式钢瓶。
国家标准《氧气瓶阀》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