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运载火箭轨道级处置详细要求》由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25SC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碎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规定了运载火箭轨道级(以下简称“轨道级”)离轨与再入两方面处置活动设计与实施的原则、处置规划、离轨详细要求、再入详细要求、效果评估和文档记录。本文件适用于轨道级的处置活动,短期程控上面级的处置活动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新中式起重机的小车轨道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额定起重量为3.2t~100t的新中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小车轨道技术要求,本文件未涉及的参照GB/T14405、GB/T14406或其他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3术语和定义4小车轨道的拼接4.1轨道接头4.2轨道的排列4.3轨道的焊接5装配精度要求5.1轨道中心偏差5.2轨道直线度5.3轨道与上翼缘板间隙5.4轨道顶部倾斜度5.5轨距偏差5.6轨道同截面高度差5.7车轮接触点高度差6装配精度检测6.1轨道中心偏差的检测6.2轨道直线度的检测6.3轨道顶部倾斜值的检测6.4轨距的检测6.5轨道同截面高度差的检测6.6车轮接触点高度差的检测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检查与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及评价工作,轨道交通工程其他阶段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分为十章,共27节内容。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总则6周边环境初步调查7周边环境详细调查8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9周边环境评价要求10成果检查与验收附录A(资料性)工程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样表附录B(资料性)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样表附录C(资料性)各项目初步调查示例表参考文献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客服设备技术要求的服务内容、设备设施技术要求、服务管理和服务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客服设备的建设与运行。其他交通制式的智能服务建设与运行可参考使用。5.1 智能管控(1) 融合云、大数据、视频等新技术,连通站、线、网、端的业务与数据,实现车站智能客服设备运行与综合管理。为车站客运管理、行车管理、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提供高度融合的智能化服务。(2) 通过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监测与预警站厅、站台、换乘通道及其它重要区域客流情况,进行态势分析、智能辅助决策、科学限流、客流行车精准匹配,智能调控车站人流量,减少大客流事件,实现车站安全高效的管理。5.2 业务闭环(1) 从业务需求出发,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利用实现感知状态判断、业务闭环管理、自主学习提升,逐步实现认知智能、行动智能,实现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2) 智能客服应满足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设备管理及人员管控等业务的全流程自动化、可视化和规范化。(3) 智能客服应形成以中心级、现场级两级管理的业务模式。5.3 持续进化(1) 智能客服应满足服务应用可扩展的特点,基于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实现自主学习、自动进化,迭代升级,持续提高车站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设备管理及人员管控等业务的智慧化水平。(2) 依托大数据分析、算力、优化算法等能力支撑,通过自发现、自学习、自控制等方式,实现事件发现、处理流程自动化,构建规范化、流程化、清单式、可操作、优先级清晰的系统化任务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提供设备工程监理服务设计、采购、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与质量有关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的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T/CAPEC05-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监理技术要求》的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给出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明确了规范性引用文件。(3)使用了GB/T19000、GB/T26429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4)明确了监理服务的基本要求。(5)给出了供电系统设备工程各阶段与质量有关的监理实施过程的检查要求。(6)给出了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监理主要见证点及内容(附录A)。(7)引用了国家标准及牵引供电系统铁路标准作参考文献。标准适用范围。该标准规定了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提供设备工程监理服务设计、采购、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T/CAPEC6—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监理技术要求》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的监理活动。(2)编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监理技术要求》引用的有关标准文件进行了统计。(3)为规范和统一名词术语,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监理技术要求相关的重要术语和定义。(4)阐述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监理过程的基本要求。(5)明确了设计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6)明确了制造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7)明确了储运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8)明确了安装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9)明确了调试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10)明确了验收阶段监理的具体要求。附录“A”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监理内容和见证方式。本标准主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号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与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与合同管理、进度、费用、安全、环境、沟通等有关的监理过程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阶段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T/CAPEC07-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监理技术要求》的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明确了规范性引用文件。(3)引用了GB/T50833-2012和GB/T50382-2016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明确了监理服务的基本要求。(5)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阶段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6)给出了通信系统监理内容和见证方式(附录A)。(7)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的组成(附录B)。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阶段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与质量有关的监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监理服务活动
本标准主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与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与合同管理、进度、费用、安全、环境、沟通等有关的监理过程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计、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与质量有关的设备监理服务活动。(2)编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监理技术要求》引用的有关标准文件进行了统计。(3)为规范和统一名词术语,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监理技术要求相关的重要术语和定义。(4)阐述了与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基本要求。(5)明确了与设计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6)明确了与制造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7)明确了与储运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8)明确了与安装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9)明确了与调试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10)明确了与验收质量有关的监理过程的具体要求。附录A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监理内容和见证方式。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轨道梁桥》,主管部门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雄安轨道快线设计标准》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风险等级与安全防护 第1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标志》,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