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用除湿机》,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规定了家用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的外观、结构、除湿量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类型和型号命名。本文件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空气再热方式的额定除湿量在0.16kg/h~2.50kg/h的整体式家用除湿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分体式家用除湿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参照使用。
地方标准《防爆除湿机》,主管部门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标准《除湿机用转子式压缩机》,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组合式转轮除湿机》由全国轻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防爆除湿机及空调机》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标准《除湿机》,主管部门为机械工业部。
行业标准《转轮式除湿机》,主管部门为机械工业部。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由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静音节能型家用除湿机的术语及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冷凝热为再热方式且名义除湿量在0.16kg/h~2.0kg/h的整体式家用除湿机(以下简称家用除湿机)。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除湿机的术语及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冷凝热为再热方式且名义除湿量在1.4kg/h以上的整体式商用除湿机(以下简称商用除湿机)。
本文件规定了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的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露点温度≤-10℃(环境温度20℃,大气压力101325Pa下,相对湿度≤10%),对湿度有严格要求的实验室、锂离子电池生产车间等场所使用的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组(以下简称除湿机组),其他转轮除湿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湿机。
国家标准《户式新风除湿机》由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变频控制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用变频控制器的特殊要求》由TC212(全国家用自动控制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12SC1(全国家用自动控制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变频控制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