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数字投影机通用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本规范规定了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和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的能源效率计量要求、检测条件、检测项目和方法、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同样适用于贴有能效标识的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
本规范不适用于投影屏幕与投影机组成的一体式投影单元和用于影院放映的专业投影机。
本规范适用于投影机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投影机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投影机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行业标准《激光微投影机通用规范》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电子投影机多媒体功能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微显投影机用交流超高压汞灯通用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前投影机光学引擎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电子投影机测量方法》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立体投影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前投影机通用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投影机 光源》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标准《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用投影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要求、评价方法,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标准适用于以投影为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汞灯、LED或金属卤化物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投影显示,可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或互联网电视节目的投影产品。其他类型投影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可参照执行。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影院放映的专业投影机。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对具有投影机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工厂生产的投影机产品是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和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也包括例如生产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其他生产具有投影功能产品的工厂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眼镜式立体投影机光学性能的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佩戴眼镜(主动式眼镜或被动式眼镜)作为辅助设备的眼镜式立体投影机,可作为产品设计、开发、生产中评定其立体图像质量的方法和依据。
行业标准《电子投影机测量方法》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