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平衡热量表》,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方标准《热量表》,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规范适用于热量表配对温度传感器的温度、温差计量性能参数的校准。其他类似配对温度传感器的校准也可以参照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对热量表(热能表,以下称热量表)生产企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
行业标准《热量表检定装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技术归口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行业标准《热量表》由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建设部。
行业标准《热量表》,主管部门为建设部。
国家标准《热量表》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介质为水、温度范围为(2~90)℃热量表检测的热量表检定装置。
国家标准《热量表》由TC455(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