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本文件规定了全部或部分用于爆炸性环境(包括瓦斯矿井)的便携式、移动式和固定式可燃气体或蒸气探测器的结构和性能的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测量制造商规定的任何体积分数,具有指示、报警或其他输出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这些探测器用于指示潜在爆炸危险,并在一些情况下自动或手动触发联动保护装置。 本文件中,术语“显示至体积分数X%或X%LFL”包括测量范围上限等于或小于X%或X%LFL的设备。 本文件也适用于内带采样系统的吸气式探测器,用于商业、工业、非居住场合的安全应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外接采样系统、实验室设备、科研设备或仅用于过程监测和/或控制的设备,也不适用于GB/T 20936.4范围内的开放路径(光路)探测器。只有预期用于光路上浓度均匀的情况下的具有非常短光路的设备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对于探测多种气体的探测器,本文件只适用于其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探测。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注1:本文件仅提出了对一般用途设备的安全水平和性能要求,对特殊用途的设备来说,产品购买者(或合适的委托人)可能对设备提出附加特殊试验或批准要求。例如,对于Ⅰ类探测器(煤矿瓦斯气体环境用设备),还需要符合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注2:经校准用于特定气体或蒸气的探测器不能准确标示其他气体或蒸气。 对于本文件来说,术语“爆炸下限(LEL)”和“燃烧下限(LFL)”被视为同义词。同样,术语“爆炸上限(UEL)”和“燃烧上限(UFL)”也被视为同义词。为便于引用,所示的这两组术语可在正文中使用它们的缩写词LEL和UEL。 注3: 浓度指示(体积分数)也能用于测量至100%LFL或20%LFL的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在验证附录A
地方标准《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主管部门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6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5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本标准适用于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储能设施)和移动储能车所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类型与型号、要求、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范围、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检验、标志、包装和贮存。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使用的用于探测烃类、醚类、酯类、醇类等可燃性气体及蒸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下使用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该标准总结了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实践经验,规范了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范围、分类和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检验、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国家标准《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用气体探测器规范 第1部分:围蔽处所的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