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城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表达模型,规定了各类指路标志的属性、几何、指路信息、关系等信息的标准化表达,以及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的交通标志实体模型的数字化描述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智能化管理和车路协同方面的路网计算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表达模型,规定了各类指路标志的属性、几何、指路信息、关系等信息的标准化表达,以及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的交通标志实体模型的数字化描述格式。本文件适用于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智能化管理和车路协同方面的路网计算。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中央导向轨导向,橡胶轮胎走行的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本文件规定了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主要技术规格、一般规定、车体及其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系统、安全设施、控制诊断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单轴转向架跨座式单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本文件规定了单轴转向架跨座式单轨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主要技术规格、一般规定、车体及其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系统、安全设施、控制诊断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内容。
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文件规定了内嵌式磁浮交通车辆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规格、基本要求、形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其内装设备、磁浮走行部、电气系统、牵引系统、悬浮导向系统、制动系统、控制与诊断系统、测速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下城市、市域、旅游观光等内嵌式磁浮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其他轨距的磁浮车辆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各类道路、场区的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本标准规定了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适用条件、材料要求、外观质量、光学性能、自动启闭、远程感知、电源适应性、电气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能、防护等级、结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节能等规范或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电子驻车(EPB)制动钳总成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和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GB/T15089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3500Kg的M类和N类车辆行车驻车集于一体的电子驻车制动钳总成。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指示和禁令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数字化描述,定义了城市路网、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三类实体,并对其中关系进行系统表达本文件同时规定了路网、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表达模型,并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对三者进行描述本文件适用于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智能化管理和车路协同方面的路网计算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指示和禁令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数字化描述,定义了城市路网、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三类实体,并对其中关系进行系统表达。本文件同时规定了路网、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表达模型,并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对三者进行描述。本文件适用于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智能化管理和车路协同方面的路网计算。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制动器衬片噪音和振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文件适用于车用制动器衬片噪音和振动涉及的相关术语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制动器衬片噪音和振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文件适用于车用制动器衬片噪音和振动涉及的相关术语。
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3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2部分:地面电气设备》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