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和水上设施使用的与救生设备及其装置相关的标志图案、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的应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
规定了水面智能救生机器人的外观和结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适用于水面智能救生机器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水面智能救生机器人”简称为“救生机器人”。
行业标准《浅(滩)海石油设施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行业标准《海上救生烟火信号产品生产安全技术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船用保温救生服》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行业标准《救生艇轴系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行业标准《全封闭救生艇型式和基本参数》,主管部门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行业标准《部分封闭救生艇型式和基本参数》,主管部门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地方标准《煤矿在用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安全检测检验规范》,主管部门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小艇 气胀式救生筏 第1部分:I型》由TC241(全国小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规定了Ⅰ型气胀式救生筏的设计、性能和标记特性,并给出了试验方法: ——具有4人~12人的承载能力; ——适用于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的小艇; ——适合从高度不高于6 m的艇外抛落; ——区分为两类(A类和B类); ——设计可在高风浪但不包括例如飓风等极端情况的长途航行; ——具有完全的自持力; ——可在无外界援助情况下应对各种应急情况; ——不在极端航区航行(例如南大洋)。 Ⅱ型救生筏在ISO 9650-2中规定。
国家标准《救生保温用具》由TC129(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行业标准《救生艇轴系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适用于救生艇轴系的设计、制造和验收。救助艇、工作艇轴系亦可参照使用。
行业标准《直升机救生员教员培训与考核要求》由交通运输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所属各救助飞行队的直升机救生员教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国家标准《船用气胀式救生衣》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
行业标准《塑料救生浮具》,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