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用板式换热机组“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用板式换热机组“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机将含油烟废气通过收集装置吸入设备主体,再利用机械分离、高压静电、湿式、UV光解、过滤吸附等原理净化废气的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适用于家庭使用的油烟净化器或有除油功能的吸油烟机、工业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油雾净化器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油烟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商业厨房或类似用途的房间对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等特殊场合试运转、输入功率、电气安全、风量、净化效率、阻力、噪声、臭氧。
本文件规定了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中设备设施清洗维护的术语定义、清洗要求及日常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的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洗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中在线监测监控的术语定义、设备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的在线监控监测。
本文件规定了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中静电式、机械动态拦截式、“机械动态拦截+静电”复合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元器件品质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性能检测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静电式、机械动态拦截式以及“机械动态拦截+静电”复合式净化设备。
本文件规定了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相关的术语定义、选址、设计、选型、安装、运行维护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餐饮场所选址,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新建或改造时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及日常运维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要求、服务准备、服务规程、验收标准、清洗验收、售后服务等。
本文件规定了中央吸排油烟净化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含有排气道、高度不高于100m的住宅楼中使用的中央吸排油烟净化系统。
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