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空气净化器安全伤害风险评估的原则、流程和风险控制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它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其工作原理包括过滤式、吸附式、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等离子式、复合式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空气净化器、建筑结构中包含的空气净化系统、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净化器
针对空气净化器复现(疑似)风险问题点,指导开展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为降低产品风险或进行缺陷分析和风险研判提供信息和依据。
行业标准《气相旋流-液相射流气体净化器》由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的生产
其他等离子体消毒净化器可参照执行
5.1静态抗抑菌要求5.1.1产品牌号、名称、稀土抗抑菌材料及工艺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产品牌号、名称、稀土抗抑菌材料及工艺方法产品牌号 产品型号名称 稀土抗抑菌材料 工艺方法REA-B-AAA-2Na AAA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 漆料/涂料b或载锌抗抑菌粉c 涂覆法d或掺混法eREA-G-BBB-2N BBB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 REA-Y-CCC-2N CCC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 REA-Q-DDD-2N DDD稀土抗菌防疫离子消毒净化器 a产品牌号参考GB/T17803的表示方法,第一层用稀土抗抑菌(Rareearthantibacterial)首字母“REA”表示;第二层“B、G、Y、Q”表示产品类型:B为壁挂式、G为柜式、Y为移动式、Q为嵌入式;第三层“AAA、BBB、CCC、DDD”为品牌或型号代号,由生产厂家自行定义;第四层“2N”表示抗抑菌率为99%,(2为“9”的个数,“N”为数字“9”的英文首字母)。b漆料应符合T/BYXT005.2的要求,涂料应符合T/BYXT005.3的要求。c载锌抗菌粉应符合T/BYXT003.1的要求。表1(续)d产品壳体或与空气接触部件需要涂装工艺加工的,可采用涂覆法,用稀土抗抑菌漆料或稀土抗抑菌涂料,在产品壳体或与空气接触部件表面均匀涂覆稀土抗抑菌漆膜或涂料涂层。e产品壳体及与空气接触部件一次性注塑成型的,可采用掺混法,用稀土抗抑菌基础材料载锌抗菌粉与壳体及与空气接触部件母粒均匀掺混后注塑成型。5.1.2产品抗抑菌性能指标见表2。表2抗抑菌指标项目 抑菌率a 抗菌率b 病毒抑制率c 防霉等级d指标 90.00%~99.00% 90.00%~99.00% 90.00%~99.00% 0级~1级a、b试验菌种及编号为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大肠杆菌(ATCC8739)、白色念珠菌(ATCC10231)。c试验菌种及编号为SARS-COV-2病毒(WIVO4,GenBank:MN996528.1),甲型流感病毒(H1N1)(VR-1469)。d试验菌种及编号黑曲霉(CGMCC3.5487)、黄曲霉(CGMCC3.3950)、腊叶芽枝霉(多主枝孢霉)(CGMCC3.2757)、宛氏拟青霉(CGMCC3.4253)、桔青霉(CGMCC3.2913)、绿色木霉(CGMCC3.2941)、出芽短梗霉(CGMCC3.837)、链格孢(CGMCC3.4255)。5.2动态抗菌防疫要求5.2.1产品外观与性能指标,见表3。表3外观与性能指标序号 项目 指标1 外观 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无瑕疵2 等离子体密度 2.82×1017m-3?1.24×1018m-33 洁净空气量 ≥标称值的90%4 循环风量 ≥标称值的90%,且大于称适用体积的8倍5 臭氧泄漏量 <0.05mg/m36 噪声控制 50dB?70dB(A计权)7 对其他微生物的去除性能 应符合GB21551.3的要求。8 电品安全性 应符合GB4706.1、GB4706.45、GB9706.1的有关规定5.2.2产品消毒净化指标见表4。表4消毒净化指标项目 病毒消杀率a 甲醛净化b PM2.5净化c指标 90.00%~99.00% 优级 优级a试验菌种及编号为SARS-COV-2病毒(WIVO4,GenBank:MN996528.1),试验毒株:甲型流感病毒(HINI)(VR-1469)b甲醛净化优级指标应≤0.20mg/m3cPM2.5净化优级指标应≤0.05mg/m3
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13(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和类似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注1: 本文件涉及的空气净化器包含独立的空气净化器具及各类空气净化模块。 本文件适用于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细菌、真菌、病毒等)、异味和过敏原等上述一种或多种目标污染物具有去除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净化器”)。 本文件适用于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原理的净化器:过滤式、吸附式、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等离子式、复合式等。 注2: 复合式净化器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原理,可去除一种或一种以上空气污染物的净化器。 下列产品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小型、便携式净化器,乘用车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净化器; ——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其他产品。 注3: 例如,空调器、除湿机、新风机、风扇、加湿器、暖风机和吸尘器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净化器; ——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净化器。
本文件适用于在国际健康驿站中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方舱医院、隔离酒店及类似相关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相关要求可参照使用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国际健康驿站空气净化器(下文简称“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净化器”)。本文件适用于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原理的净化器:过滤式、吸附式,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等离子式,复合式等。注:复合式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原理,可去除一种或一种以上空气污染物的净化器。本文件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净化器﹔——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净化器;——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净化器。
行业标准《生物接触氧化法 生活污水净化器》,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空气净化器用滤网式过滤器》,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空气净化器用静电式集尘过滤器》,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医用环境空气净化器》,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规范适用于空气净化器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测试用试验舱的校准。
行业标准《通用小型汽油机用排气催化净化器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海洋工程装备用盐雾空气净化器技术条件》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行业标准《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由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