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原子吸收光衰减器中特征波长点的吸光度量值、吸光度均匀性、正反面检测差值、年变化量等参数的校准。技术本规范中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
本规程规范了光衰减器检定的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检定的环境条件、检定用计量器具的技术指标、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周期、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光纤技术领域用的光衰减器试行的检定。
本校准规范规定了通信用光衰减器的通用的计量特性、校准方法及校准所用的仪器设备的要求等内容,适用于通信用光衰减器的首次校准、后续校准和使用中检验。光衰减器的型式评价中有关计量特性的要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带光衰减功能的仪器校准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光衰减器技术条件 第1部分:光纤固定衰减器》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光衰减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光可变衰减器》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