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城域N×25Gbit/s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第3部分:L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5G前传应用等场景下不带放大器的单纤双向N×25Gbit/sLWDM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双纤双向N×25Gbit/sL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城域N×25Gbit/s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第4部分:M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5G前传应用等场景下不带放大器的单纤双向N×25Gbit/sMWDM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单纤单向N×25Gbit/sM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25Gb/s波分复用(WDM)光收发合一模块 第3部分:D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无线基站用25Gb/s密集波分复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其他应用场景也可参照使用。
行业标准《25Gb/s波分复用(WDM)光收发合一模块 第4部分:M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无线基站用25Gb/s中等波分复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其他应用场景可参照本文件。
行业标准《N×400Gb/s光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适用于单通路速率为400Gb/s、工作在C波段的WDM系统。
行业标准《N×400Gb/s光波分复用(WDM)系统测试方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适用于单通路速率为400Gbit/s和200Gbit/s的开放式波分复用(WDM)系统,对于单通路速率为400Gbit/s和200Gbit/s的集成式波分复用(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城域接入型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行业标准《波分复用(WDM)系统网络管理接口技术要求 第4部分:基于CORBA/IDL的接口》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行业标准《城域N×25Gbit/s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5G前传应用等场景下不带放大器的单纤双向N×25Gbit/sWDM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双纤双向N×25Gbit/s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城域N×25Gbit/s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C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5G前传应用等场景下不带放大器的单纤双向N×25Gbit/sCWDM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双纤双向N×25Gbit/sC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城域N×25Gbit/s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第5部分:D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5G前传应用等场景下不带放大器的单纤双向N×25Gbit/sDWDM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双纤双向N×25Gbit/sDWDM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行业标准《25Gb/s波分复用(WDM)光收发合一模块 第1部分:C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无线基站用25Gb/s粗波分复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其他应用场景也可参照使用。
行业标准《25Gb/s波分复用(WDM)光收发合一模块 第2部分:L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无线基站用25Gb/s细波分复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
行业标准《城域接入用单纤双向波分复用器 第1部分:DWDM》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适用于城域接入网用单纤双向密集波分复用器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