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SC5(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手动心脏除颤器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与除颤功能直接相关的计量特性的校准;不适用于植入式除颤器、遥控除颤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普通心脏除颤器(以下简称除颤器)和心脏除颤监护仪(以下简称除颤监护仪)除颤部分(含除颤过程中除颤部分对心电监护部分的影响)的校准;不适用于自动外部除颤器、体内植入式除颤器的校准。除颤监护仪心电监护部分的计量特性及其校准可参照JJG 760—2003心电监护仪检定规程相应条款进行。
行业标准《心脏除颤器 植入式心脏除颤器用DF‐1连接器组件 尺寸和试验要求》,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本标准适用于将植入式心脏除颤电极导线与最大输出不超过1kV/50A的植入式心脏除颤脉冲发生器进行连接时使用的DF-1单极连接器组件。本标准规定了组件间配合的基本尺寸、性能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不同的植入式除颤电极导线与植入式心脏除颤脉冲发生器配合使用的功能兼容性、系统性能可靠性。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脏除颤器和心脏除颤器监护仪的专用安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标准《心脏除颤器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