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标识、性能、安全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分别简称电池和电池组)。本文件对于电子打火机及类似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的通用要求、元件要求、使用说明书、标识、包装、运输、储存、售后服务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的生产、试验、检验、管理、服务等随着电子烟雾化类器具的快速发展,中国己经成为了全球电子烟最大的生产基地,并且其中90%的产品出口至国外。目前,国外很多国家相续出台实施了系列的电子烟标准规定,包括欧盟TPD、美国FDA,对电子烟的安全性能、测试方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然而作为全球电子烟最大的生产国,中国至今未有一套完善的行业标准,特别是电子烟雾化类器具的相关标准至今没有出台,《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通用规范》的制定,填补了国内现有市场的空白。本标准制定的目的:一是随着电子烟雾化类器具的快速发展,国际上主要的电子烟消费国家均开始制定电子烟相关标准并逐步完善,中国作为电子烟主要生产国的中国,产业标准尚属空白,所以需尽快出台相应的产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填补市场空白。二是从质量安全方面对电子烟雾化类器具进行规范,要求生产企业从生产源头开始,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安全性、可靠性、质量检验、仓储运输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使产品满足使用上的安全要求及质量要求。三是为了规范产业健康发展,为企业生产销售活动提供技术标准及管理依据。四是带动产业快速增长,使其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烟雾化液产品的通用安全要求、成品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雾化液产品的生产、试验、检验、管理等.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烟雾化液产品生产卫生要求,以及产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产品的追溯、产品的召回等,适用于电子烟雾化液产品的生产、试验、检验以及管理等。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烟及相关制品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人员要求、生产现场要求、生产环节要求、应急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生产和装配的电子烟及相关制品对出口产品,可参照本要求执行,同时需满足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下面5个方面:5.1制度要求 5.2人员要求 5.3生产现场要求 5.4生产环节要求 5.5应急管理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雾化电子烟装置及其释放物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包装和标识、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雾化电子烟装置产品的研发、生产、测试、检验和管理本标准从雾化电子烟装置及其释放物入手,对雾化电子烟装置和释放物进行了术语定义,制定通用安全要求,通过对雾化电子烟装置的物理性能要求、电气性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化学性能要求,以及对释放物的羰基化合物、亚硝胺、酚类化合物、重金属等指标,确定测试内容,并针对要求和指标给出对应的试验方法,对试验规则进行详细的说明,并最终对雾化电子烟装置的标签、标识、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特殊性说明、试验条件、型式试验、外观、标记及文件、电性能、电池电安全、电池组的保护电路、非电气条件下的安全、包装、运输、储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充电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充电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术要求:常温放电容量、交流内阻、低温放电容量、高温放电容量、倍率放电容量,高温存储、循环寿命、电池电安全、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及非电气条件下的安全相关要求方面的测试要求
国家标准《电子烟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标准《电子烟》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