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T 3840-1991 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Z60 环境保护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4915-2004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按年限和区域分别规定了水泥厂各排放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水泥行业矿山开采与现场破碎执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农畜产品优质高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蔬菜、果树、桑茶和牧草。 本标准是
【中国标准分类】 Z50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环境保护
国家标准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燃料的发电锅炉
参照本标准中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运行后的排放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Z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规定了第Ⅲ时段火电厂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13801-2009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焦炉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16297-1996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储油库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涉及储油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后,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与新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在新标准规定生效的时限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企业内罐区的油气排放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20950-2007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烧结及球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钢铁烧结及球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钢铁烧结及球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63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28663-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炼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63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环境空气
国家标准 GB 28665-2012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生产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29620-2013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砖瓦工业生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砖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砖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烧结制品生产过程和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为主要原料的砖瓦非烧结制品生产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污泥、垃圾、其他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T 33017.1-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1部分:编制通则
【适用范围】GB/T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评价指标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评价方法和评价技术要求编制程序。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各类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的编制。
【中国标准分类】 J88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国家标准 GB/T 33017.2-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除尘器
【适用范围】GB/T 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电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除尘用干式电除尘器的评价,其他行业烟气除尘用电除尘器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J88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国家标准 GB/T 33017.3-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3部分:袋式除尘器
【适用范围】GB/T 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袋式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的燃煤锅炉用袋式除尘器、建材行业水泥新型干法回转窑用袋式除尘器、钢铁行业烧结半干法脱硫除尘用袋式除尘器。
【中国标准分类】 J88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国家标准 GB/T 33017.4-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4部分:电袋复合除尘器
【适用范围】GB/T 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电袋复合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燃煤电厂锅炉、水泥新型干法回转窑烟气除尘用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评价,其他行业烟气除尘用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J88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国家标准 GB/T 33017.5-2017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5部分:空气净化器
【适用范围】GB/T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试验方法、计算方法、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30m3/h~800m3/h的空气净化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
——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
——仅具备气体污染物、微生物净化能力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特殊环境场所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中国标准分类】 J88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40-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国家标准 GB/T 34203-2017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大气污染物的采集与分析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采集与分析方法的监测场地、设施和仪器、采样、试剂、监测项目与方法和监测记录与报表。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和合金在自然环境腐蚀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测定,对于其他材料及产品开展自然环境腐蚀需测定的大气污染物亦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H25 金属理化性能实验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77.060-金属的腐蚀
国家标准 GB 37823-2019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涂料、汕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中合成树脂生产及改性的生产装置执行GB31572的相关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39726-2020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铸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铸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铸造用生铁企业,以及铸造企业内的高炉及烧结、球团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28663、GB28662的相关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39727-202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国家标准 GB 41616-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设计、主要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安全与职业健康、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烧结砖瓦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以及环境监理、排污许可证审批。非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工程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Q15 建材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99-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行业标准 HJ/T 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监测气象条件的判定和选择、监测结果的计算等作出规定和指导,是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C的补充即具体化。t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为实施GB 16297-1996附录C,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的监测,亦适用于各污染源单位为实行自我管理而进行的同类监测。t本标准为技术指导性文件,环境监测部门应按照GB 16297-1996附录C的规定和原则要求,参照具体情况和需要,执行标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t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厂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设置,仍按其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GB 16171-1996;GB 4915-1996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有关问题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Z25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行业标准 HJ 524-2009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健康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等业务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列表,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大气污染物的信息采集、交换、存储、加工、使用以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中国标准分类】 Z15 环境保护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