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集成式LED模块道路照明灯具分类、性能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道路照明采用集成式LED模块的灯具,其他区域可以参考使用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灯具分类4.1概要4.2按LED模块的集成方式分类4.3按使用功能分类4.4按配光分类4.5按散热方式分类5性能要求5.1一般要求5.2色度要求5.3光度要求5.4配光要求5.5温度要求5.6电气及安全要求5.7电磁兼容性要求5.8可靠性要求6试验方法6.1一般要求6.2色度测试6.3光度测试6.4配光测试6.5温度测试6.6电气及安全试验6.7电磁兼容测试6.8可靠性试验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7.2包装7.3运输7.4贮存参考文献
地方标准《道路灯LED模块互换规范》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文件规定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源和1000V以下、频率50Hz或60Hz交流电源的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4.1基本要求4.1.1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事故。4.1.2企业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4.1.3企业可根据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建立并运行相应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建立高水平的相关管理体系。4.1.4产品应为量产产品,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领跑者标准应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4.1.5一年内,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4.2评价指标分类4.2.1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4.2.2基础指标包括安全要求、谐波电流、无线电骚扰特性、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线路总功率、电源电流、耐久性。4.2.3核心指标包括线路功率因数、能效系数、输出电流/电压稳定度、静电放电、浪涌;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基准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4.2.4创新性指标为智能化水平、空载功率,划分成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两个等级,其中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的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鼓励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增加与产品性能和消费者关注的相关创新性指标。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LED模块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照明用LED模块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4.1基本要求4.1.1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事故。4.1.2企业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4.1.3企业可根据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建立并运行相应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建立更高水平的相关管理体系。4.1.4产品应为量产产品,普通照明用LED模块领跑标准应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普通照明用LED模块(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4.1.5一年内,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4.2评价指标分类4.2.1普通照明用LED模块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4.2.2基础指标包括安全要求、谐波电流、无线电骚扰特性、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模块功率、变位系数、初始光通量、光束角、色坐标、相关色温(CCT)和显色性、波动深度。4.2.3核心指标包括光通维持率、温度循环试验、额定寿命、光效、色品容差;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基准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4.2.4创新性指标为智能化水平、颜色不均匀度,特殊显色指数和COB功率密度(仅适用于类型3),划分成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两个等级,其中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的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鼓励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增加与产品性能和消费者关注的相关创新性指标。
地方标准《球泡灯用LED模块技术规格要求》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射灯用LED模块技术规格要求》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道路照明用分立式(DOB)LED模块 性能要求》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集中供电式道路照明用LED模块的电气接口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规范》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1 000 V以下直流电源和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其输出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的电子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此控制装置与GB 24819所规定的LED模块一起工作。本文件规定的LED控制装置设计提供恒定电压或电流。本文件亦包括不符合纯电压和电流的类型。本文件适用于LED模块用1 000 V以下直流电源和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的电子控制装置。
行业标准《LED模块电光转换效率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LED模块接口规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普通照明用LED模块(LED部件)接口规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LED模块加速寿命试验方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普通照明用LED模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性能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单位面向科研院所、学校和社会企业及科研单位,面向社会公共服务。
2、实验管理中心下设检测分析中心、科研测试中心、X射线应用中心。
3、面向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纳米、环境、电子、能源等众多学科。
4、拥有多台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5、能够从事材料微观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材料性能测定、材料质量综合评定等工作。
6、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网络化的管理。
7、具备向校内外科学研究和品质鉴定提供公正、科研测试数据能力的重要机构。